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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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军中征战多年,不说是学男儿家的三从四德,理事管家,就算是一双手伸出来,也是握过兵器的,骨节变形粗大,掌心满是茧子,身上更是新伤摞旧伤。家中奶公服侍他沐浴之时也着急不已:“身上这么多伤疤,手更是粗的没办法见人,洞*房花烛之夜可怎么办呢?”
  燕云度对上端王殿下色若春晓之花的面孔,目光随意扫到她的领口,雪色肌肤顺延而下,脑子里不由自主就想起了奶公那句话,只觉得心里燥了起来,忙移开目光,往太液池去瞧。
  谢逸华并未注意到燕云度的不自在,当下也不再执著于道歉,嫣然笑道:“郡公久在边疆,今儿正好有空,不如本王请郡公去喝一杯?晏宾楼的蓬莱春,配上金水河王大娘家的烤鱼,滋味绝妙!”
  燕云度:“……不去向贵君辞别吗?”
  谢逸华洒脱道:“召个宫人去父君宫里说一声,让岳父自行回去就好。”她侧过半边身子,离燕云度极近,近的能闻到她衣上薰香味道。她眨眨眼睛:“反正你以后只要听本王的话就行,父君的吩咐只当清风过耳就好,他若是提过份的要求,你只管来告诉我就好!”
  燕云度:这算是……护着他么?
  他一个执掌数万精兵的少帅,执锐披坚上阵杀敌亦不曾惧,难道竟会惧个久在深宫手无寸铁的老男人?
  谢逸华有点不忍心戳破燕少帅的过份自信,在宅斗范畴里,恐怕他的那些兵法谋略都不作数。究其根本,兵法谋略都算是阳谋,堂堂正正的交手,但后宅内宫的招数层出不穷,能让人充分领略人心之恶与贪。
  她招手唤来个十二三岁的小宫人,吩咐他去关鸠宫跑一趟,准备放弃与燕云度讨论此事,他将来总有机会见识到的。
  两人出宫之后,自有守卫皇城的禁军牵了两匹马过来,谢逸华顿时笑了:“原来郡公今日骑玉麒麟过来的?”
  玉麒麟见到她,居然把大脑袋亲热的拱了过来,直往她手上嗅。
  燕云度大为奇怪——玉麒麟轻易不会靠近陌生人,除非是他交托的。如果他的记忆力没错的话,端王今日与玉麒麟是初次相见。
  谢逸华摸摸荷包,居然从随身的荷包里搜出两颗糖豆,摊开掌心,玉麒麟高高兴兴凑上去吃糖豆,她顺势摸摸它的大脑袋,声音里满是重逢的喜悦:“怎么还是这么贪吃?”
  她抬头瞧见燕云度狐疑的神色,忙道:“君平之前骑着玉麒麟前去安顺城救灾,本王当时也在,见马儿神骏,还想哄了来骑,不过君平不肯答应,说是暂借别人的,真没想到是郡公的马。”
  事实正好相反,谢君平见到玉麒麟,歪缠了谢逸华多日,非要借来骑。谢逸华对她太过了解,知道多半是有借无还,便死活不同意。
  谢君平见她不肯答应,偷骑了好几次,每次都被玉麒麟颠下马而结束。她身手太差,玉麒麟又不肯认她,最后只能任由谢逸华骑着玉麒麟回京。
  燕云度牵过玉麒麟翻身上马:“哦,原来如此。”
  玉麒麟从小马驹就陪伴在他身边,可不是两颗糖豆就能哄到手的,真要论聪明程度,可不比三四岁的幼童差。
  谢逸华说到做到,果真骑马前往晏宾楼,先买了两坛子蓬莱春,与燕云度并肩而行,到得金水河畔一艘画舫前,便有健壮的女子上前来见礼:“女君,今儿世女没来。”
  “君平没来正好,备些时鲜果疏送到船上,我与这位郎君去船上玩玩。”
  自有侍候的人来牵马,两人弃马登船。此艘画舫是谢君平的私产,内里的布置很是符合她一贯的审美,奢华到令人不忍直视,舱帘乃是东海珍珠与南疆玉珠所串,莹白与翠绿相间,掀起回落之时珠玉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舱内铺着厚厚的地毯,谢逸华率先脱了靴子进去,燕云度犹豫一刻也只穿着袜子走了进去,脚下如踩云端,扑鼻香暖,坐下之时才发现,内里一水的紫檀木家具,连坐垫都是贡缎所制,舱里摆着盛开的鲜花,更别提各色摆件,皆是珍品。
  不多时,画舫离岸,年轻俊俏的少年郎们手捧时鲜果蔬奉上,画舫纱幔之后有乐声渐起,却是一把幽怨的胡琴,如泣如诉。
  小侍要来斟酒,被谢逸华挥退,她亲自替燕云度斟满,举杯致歉:“将郡公牵扯进来,实在抱歉!以后恐怕也只能同沐风雨,共进退了!”
  燕云度顿觉好笑:“这么说今儿这杯便是结盟酒了,那我倒是要好生痛饮三杯了!”仰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蓬莱春入口,酒意绵长浓醇,还带些辛辣之意,腹中滚滚,酒意透开便觉浑身舒爽,身上的毛孔全都张开了一般。
  不怪京中人称蓬莱春是仙人醉。
  谢逸华便将其中一个未开封的坛子递了过去:“郡公自便,今日不醉不归。”
  燕云度就手接住,拍开泥封,两人对饮美酒,远眺窗外湖上美景,闲聊几句,还未行出一里地,端王便凑到窗边朝外招手:“王大娘,留些烤鱼给我——”
  不远处的河上漂着一艘破船,篷顶补着不少补丁,船头坐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正在洗鱼,船头还放着个简易的烤架,烤架之上排排摆满了烤鱼,滋滋冒着香气。
  那老妇抬头见到她,顿时笑了:“女君才回京?”竟是熟稔已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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