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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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海潮一路之上被谢逸华照顾的不错,她常年不出门,身子又弱,受不得舟车劳累,能撑到家门口就不错了,又是久别归家,见到家里人激动不已,等稍稍叙过别情,吃过晚饭便要洗漱休息。
  小侍正在替她铺床,谢逸华来寻她:“明日师妹便要离开海平,临别之时师傅再三嘱咐,让我务必要照顾好二师姐,我思来想去,不如把小十三留下来照顾你。”
  余海潮与谢逸华日常不在一处起居,虽同在一座观中,却日常见面不多,只知道三师妹时常在外行走,武功阅历都不差,同门师姐妹之间的信任还是有的,感动于她这一路之上的照顾,便道:“我已经到家了,小十三心心念念想着去救灾民,还是让她跟你去吧。”
  谢逸华等那铺床的小侍出去了,才从怀里取出个青田石刻的小印递给了余海潮:“二师姐别推辞,我今日见你家中父君与妹妹们,似乎与你并不太亲热,多年亲人不见面,也有疏远的时候。你长久不在家中,只恐家中连个心腹仆从都没有,将你一人留下来,心中总有些不安。小十三留下来照顾你,这方小印你收着,但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拿着这方小印去城里的朱记胭脂铺子找掌柜的,无论是支银子还是给我传信,或者有别的要求,她都能替你办到。”
  余海潮一怔,随即苦笑:“三师妹心细如发,我那父君……其实并非生我的父君,是母亲续娶的,自然妹妹们也与我隔着肚皮,你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收了小印,又道:“我离家十六年了,那时候父君才进门,才生了大妹妹。大妹妹小时候跟我还是很亲的,连话都不会说,就肯让我抱。”
  谢逸华心道:一个奶娃娃,看到比她大的孩子,自然是喜欢亲近的。但十六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更何况是一张白纸的奶娃娃。
  她不欲令余海潮难受,便故作轻松道:“等忙完了这阵子,你若是不想在海平待着,不如跟我去京城转转。上京城中繁华可不是小小的海平城可比的。”
  余海潮眸光复杂,良久才道:“到时候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没有留言,我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发个红包?
  ☆、第十二章
  十月底,谢逸华带领其余人等到达安顺城。
  安顺城位于溧江流域最下游,算是灾情最严重的州府之一。城中青壮能出外谋生的业已离开,贫寒之家留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
  一路之上,饿殍遍野的情况众人早都经见过了,胖胖的朱四丫胃口都差了很多,居然也知道节食了。果如谢逸华所料,这一趟救灾对朱明玉来说就是减肥之旅。
  人的同情心有时候是很奇怪的东西,朱明玉一身肥肉穿过灾区,半道上差点被流民劫过好几回。她穿着虽不富贵,但这身肥肉实在太有标志性了,若不是家中富贵,断然养不出这身肥肉。
  流民之中也有火眼金晴之人,总疑心她在装穷,众人时不时便要遇上个小事故,亏得谢逸华警醒,这才没出大乱子。
  朱四丫对此残酷的现实,就更没胃口了,不到安顺城就生生瘦了一大圈,露出浓眉大眼的轮廓。
  谢逸华端详过之后颇为欣慰:“四丫啊,照这个速度瘦下去,不等明年保管有一大票小郎君恨不得嫁给你!”瘦下来之后才发现,朱明玉的五官居然生的很不错,只是以往被肥肉挤着,竟让人忽略了她的真容。
  “去你的!”朱四丫红着脸去瞧银腰,没接收到对方的目光,略感失望。
  一行人在安顺城内的朱记粮店门前停了下来,洪水退去之后,整个城中屋子处处都是被水泡过之后的印记。到处是泥泞,城中低洼的土胚房早都泡塌了,朱记是青砖屋子,收拾一番倒也能遮风蔽雨。
  朱记的掌柜带着伙计来迎,见到谢逸华先向她见礼:“小的见过世女。世女总算来了!”
  银腰还是初次听说谢逸华的身份,探究的目光直往她身上扫。
  朱四丫有些见不得他“痴痴的目光”,凑过去提醒他:“银腰,三师姐家中可有一堆通房小侍,听说外面还欠了一堆风流债,你可得考虑清楚,别被她一本正经的外表迷惑了。”
  银腰:“……”
  同行至今,他充分感受到了这对同门师姐妹相爱相杀的深沉感情。
  “四师妹,你带着大家先去休息,等我走了再说我坏话也不迟。”谢逸华笑微微嘱咐一句,示意她们跟着朱记的伙计前去歇息。
  朱记粮店内外三进的院子,谢逸华跟着朱记掌柜一路行至二道门,门口守着两名健壮的妇人,见到她出现,皆上前行礼。
  最后一进院子里原来植着鲜花绿树,还有荷塘绿水,假山亭台,只是历经水患,再优美的风景也不堪入目,到处是尚未收拾的枯枝败叶,一派衰败景象。
  到得春晖堂正厅,门口守着四名护卫。谢逸华进去之后,厅内赫然还有另外一名女子,面上银色面具与谢逸华一模一样。
  那人身着华贵衣衫,倒与面上银色面具相得益彰。
  两人许久不见,相识而笑,对方打量谢逸华一番,不由埋怨:“你再长下去,我往后可得踩着高跷过活了。”又伸手去扯她面具:“还戴着这劳什子做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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