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3 / 4)
眼前的大氅,通体雪白,却又隐隐泛着丝丝金芒,那金芒在晨日照射下,金碧辉煌,看得人眼花缭乱,这显然就是之前萧敬远曾经要送给她而她没接受的大氅。
可是样式却和之前不同了。
现在的剪裁,是从领口处缀了一串金边,斜插到领襟里,然后一路往下倾泻,整个大氅贵气华美,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字比较多,所以这一章字就少了。今天两更完毕,明天见。
☆、第117章回门
“这看着好像之前那件,可又不一样啊!”
“是。之前那件虽是新的, 可你未必喜欢那个样式了, 我便命人将原来的改做成这个。”
萧敬远这么一说, 阿萝顿时明白。
之前她还曾经误会他把这件金丝大氅送给其他人呢,当时人家穿的就是模仿这件做的。如今他若送给她, 她心里也未必喜欢, 毕竟别人早就穿过一模一样的同款了。
如今他命人该做成新鲜样式,自是最恰当不过了。
阿萝忙接过来,在萧敬远的帮助下披上,自己看了看,便觉得华丽却又不失清雅,在屋子里随意走了几步,更觉轻软暖和,舒适好看。当下实在是欢喜, 忍不住扑到萧敬远怀里,抱住了他的腰:“七叔,谢谢你!”
萧敬远看她一穿上新衣服, 通体雪白的大氅衬得她华美高贵而不失娇俏, 轻移莲步间, 身姿翩翩, 光华夺目。又见清澈的眼眸里洋溢着动人的光泽, 嫣红的唇抑制不住地弯起来,巴掌大小巧的动人脸庞上透着粉润的光彩,知她是极喜欢的, 当下望着她,那刚毅的面庞也变得柔和起来,唇边也不自觉带了笑。
这件大氅,自是费了一些功夫,甚至不惜请来了一位隐世的名裁专门改制,不过如今看来,是值得的。
而当她像个小鸟一般欢快地扑进自己怀里,娇滴滴地搂着自己的腰,又咬着唇儿妩媚羞涩把脸埋在自己胸膛上时,不免眼神灼热,胸中汹涌,只恨不得不回什么门了,把她扔到榻上再行那敦伦之礼才好。
这几日新婚燕尔,他总是禁不住,也忘记她身形稚嫩不可贪多,每每让她事后哭啼不止,自己想起来也是心疼。
深吸口气,他伸手勾起她的小下巴,看着那犹如小鹿一般湿漉漉的眼睛,他知道自己愿意为怀里这娇娇软软的小东西上天摘星,下水捞月。
轻笑了下,他捧起那埋在自己胸膛上的粉嫩脸颊:“知道为什么我这么煞费苦心,让人准备了这件大氅吗?”
“因为你要送给我!”阿萝得意挑眉,满足地道。
“傻瓜,因为今天我要随着你去拜见岳父大人。”萧敬远伸出食指,轻轻碰了下她的鼻尖:“我总要把你打扮得光彩夺目,这样子回去,岳父和岳母大人看了,才能放心。”
他其实也明白,叶长勋答应这桩婚事,原因诸多,有迫于阿萝的固执坚持,也感于叶家欠了自己人情,甚至有太子和皇上那边对他的施压。可是无论哪个缘由,没有一个是因为叶长勋满意他这个女婿,所以欣然将女儿许嫁。
这事也不能怪叶长勋,对于他来说,自己比阿萝要大十二岁,比起叶长勋也不过小七八岁罢了,叶长勋一直当自己兄弟好友,如今忽然自己娇生惯养的掌上明珠嫁给了自己的好友,他心中自是不快。
“放心好了,爹娘既然同意了这桩婚事,便是有不满,也断断不会在我回门的时候给你难堪的。”阿萝倒是并不担心这件事。
两个人卿卿我我一番,眼看着时候也到了,萧敬远便携着阿萝准备出门去。
阿萝是要做马车的,萧敬远自是依例在旁骑马陪着。
阿萝坐在马车上,掀起马车帘子往外看,只见自己那夫君身着剪裁合体的靛蓝长袍,挺拔矫健,外面是黑狐皮披风,骑在膘肥体壮的黑马上,端的是英姿勃发,刚健冷峻。
远远看着他雄健身姿,看着贵气的黑狐披风随着前行而在他身后动荡出猎猎风声,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夫君,便是那世间最好的,比那俊美皮相要来得让人喜欢。
男人家,不必长得那么精致,更不必每日里身着白衣一副天下我最美的样儿,只需要挺拔高大地站在自己身边,任凭自己偎依,给自己想要的一切,那就足足够了。
******************************
待马车停在叶家门前时,萧敬远矫健翻身下马,已经率先一步牵住阿萝的手,亲自将她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前来迎接的是叶青川并叶青越,叶青川脸色轻淡,黑眸一片平静,倒是看不出什么,旁边的叶青越见此情景,不由轻吹了下口哨,悄声对旁边的哥哥道:“爹娘不喜这个新姐夫,我倒是挺喜欢,你瞧他对我姐,也是呵护有加啊!” ↑返回顶部↑
可是样式却和之前不同了。
现在的剪裁,是从领口处缀了一串金边,斜插到领襟里,然后一路往下倾泻,整个大氅贵气华美,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字比较多,所以这一章字就少了。今天两更完毕,明天见。
☆、第117章回门
“这看着好像之前那件,可又不一样啊!”
“是。之前那件虽是新的, 可你未必喜欢那个样式了, 我便命人将原来的改做成这个。”
萧敬远这么一说, 阿萝顿时明白。
之前她还曾经误会他把这件金丝大氅送给其他人呢,当时人家穿的就是模仿这件做的。如今他若送给她, 她心里也未必喜欢, 毕竟别人早就穿过一模一样的同款了。
如今他命人该做成新鲜样式,自是最恰当不过了。
阿萝忙接过来,在萧敬远的帮助下披上,自己看了看,便觉得华丽却又不失清雅,在屋子里随意走了几步,更觉轻软暖和,舒适好看。当下实在是欢喜, 忍不住扑到萧敬远怀里,抱住了他的腰:“七叔,谢谢你!”
萧敬远看她一穿上新衣服, 通体雪白的大氅衬得她华美高贵而不失娇俏, 轻移莲步间, 身姿翩翩, 光华夺目。又见清澈的眼眸里洋溢着动人的光泽, 嫣红的唇抑制不住地弯起来,巴掌大小巧的动人脸庞上透着粉润的光彩,知她是极喜欢的, 当下望着她,那刚毅的面庞也变得柔和起来,唇边也不自觉带了笑。
这件大氅,自是费了一些功夫,甚至不惜请来了一位隐世的名裁专门改制,不过如今看来,是值得的。
而当她像个小鸟一般欢快地扑进自己怀里,娇滴滴地搂着自己的腰,又咬着唇儿妩媚羞涩把脸埋在自己胸膛上时,不免眼神灼热,胸中汹涌,只恨不得不回什么门了,把她扔到榻上再行那敦伦之礼才好。
这几日新婚燕尔,他总是禁不住,也忘记她身形稚嫩不可贪多,每每让她事后哭啼不止,自己想起来也是心疼。
深吸口气,他伸手勾起她的小下巴,看着那犹如小鹿一般湿漉漉的眼睛,他知道自己愿意为怀里这娇娇软软的小东西上天摘星,下水捞月。
轻笑了下,他捧起那埋在自己胸膛上的粉嫩脸颊:“知道为什么我这么煞费苦心,让人准备了这件大氅吗?”
“因为你要送给我!”阿萝得意挑眉,满足地道。
“傻瓜,因为今天我要随着你去拜见岳父大人。”萧敬远伸出食指,轻轻碰了下她的鼻尖:“我总要把你打扮得光彩夺目,这样子回去,岳父和岳母大人看了,才能放心。”
他其实也明白,叶长勋答应这桩婚事,原因诸多,有迫于阿萝的固执坚持,也感于叶家欠了自己人情,甚至有太子和皇上那边对他的施压。可是无论哪个缘由,没有一个是因为叶长勋满意他这个女婿,所以欣然将女儿许嫁。
这事也不能怪叶长勋,对于他来说,自己比阿萝要大十二岁,比起叶长勋也不过小七八岁罢了,叶长勋一直当自己兄弟好友,如今忽然自己娇生惯养的掌上明珠嫁给了自己的好友,他心中自是不快。
“放心好了,爹娘既然同意了这桩婚事,便是有不满,也断断不会在我回门的时候给你难堪的。”阿萝倒是并不担心这件事。
两个人卿卿我我一番,眼看着时候也到了,萧敬远便携着阿萝准备出门去。
阿萝是要做马车的,萧敬远自是依例在旁骑马陪着。
阿萝坐在马车上,掀起马车帘子往外看,只见自己那夫君身着剪裁合体的靛蓝长袍,挺拔矫健,外面是黑狐皮披风,骑在膘肥体壮的黑马上,端的是英姿勃发,刚健冷峻。
远远看着他雄健身姿,看着贵气的黑狐披风随着前行而在他身后动荡出猎猎风声,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夫君,便是那世间最好的,比那俊美皮相要来得让人喜欢。
男人家,不必长得那么精致,更不必每日里身着白衣一副天下我最美的样儿,只需要挺拔高大地站在自己身边,任凭自己偎依,给自己想要的一切,那就足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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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马车停在叶家门前时,萧敬远矫健翻身下马,已经率先一步牵住阿萝的手,亲自将她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前来迎接的是叶青川并叶青越,叶青川脸色轻淡,黑眸一片平静,倒是看不出什么,旁边的叶青越见此情景,不由轻吹了下口哨,悄声对旁边的哥哥道:“爹娘不喜这个新姐夫,我倒是挺喜欢,你瞧他对我姐,也是呵护有加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