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界学习黑魔法的日子 第81节(1 / 4)
“乌朗猫连环窒息案!”
第104章 大侦探杜比斯
“不过你们不必担心自己已经暴露,请相信我,我是全科尔郡最擅长抽丝剥茧最擅长推理的侦探,除我以外,绝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你们的奇怪之处!”
黎曼:“……”
他有些觉得自己之前不该怀疑对方了,这位正一脸洋洋得意的杜比斯家的大儿子,可能单纯就是一个异世界柯南迷。
他叹了口气:“杜比斯先生,为了自证清白,我不得不向你吐露一个非常难以启齿的真相。”
“小白真的是我的爱宠,我珍视它,如同珍视真正的五百银币。”
“而我戴着手套抚摸它,并不是因为我不想更亲密地触碰它,而是因为我的手……非常丑陋,上面布满了疤痕,我不想其他人向我投以异样的目光,才不得已一直穿戴着这只黑手套,请看,我是刚刚从床上被叫起来的,但即使如此,我也没有忘记戴上我的手套,我想这就足以证明你的推理站不住脚了。”
杜比斯愣了下:“抱歉……我没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苦衷。”
黎曼笑了笑:“没事,不要紧,对这只手,我并不苦恼,也并不厌憎,真正让我苦恼的是别人同情的目光,如果杜比斯先生没有别的事了的话,不妨一起吃个早餐?”
杜比斯:“不,这只能证明我的第一个推论是错误的,你要怎么解释和你一起来的同伴在宴会上却既不在你身边,也几乎不将目光投向你呢?”
“首先,那并不是个宴会……请千万不要让里罗伊先生听见你这句话,他大概还在为昨天突然要他承办的这场宴会气恼,其次……”黎曼叹了口气,他承认,他确实找不出理由了,既然如此,就充分利用一下这个送上门来的线索提供者吧。
“好吧,我无法反驳,毕竟我也不是我朋友们肚子里的蛔虫,事实上,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
“你就当我是为了那个什么……乌朗猫连环窒息案来的吧……请坐,侦探先生,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高见呢?又为什么要找上我呢?是想向我宣战?——我绝对会在你之前找出真相之类的——还是警告我别插手你的案子呢?”
“哈哈,请不要将我想的这么狭隘。”
“黎曼先生,你看过火焰玫瑰前年上演的大侦探萨曼莎吗?”
黎曼摇摇头:“抱歉,前年我还在乌朗的一个偏僻小郡……”
“哦!那真是太好了!”
黎曼:?
太好了?这里的社交用语不该是“那真是太遗憾了”吗?
“太好了!那请问您有兴趣和我这周末一起去看这部戏剧在火焰玫瑰的返场吗?!这部戏太出名了,科尔郡的每个人都几乎看过二十多次,我找不到愿意和我一起重温这部美妙戏剧的人,您的出现真是恰到好处!”
黎曼冷酷无情地拒绝了对方的激情邀约:“不了,这周末我很忙,教廷要我写一本书,我还没一个字没动。”
这是一个典型的说一半的真话变谎话,教廷确实让他写一本书,他也确实一个字还没写,但谁说这一定要是教廷给他的任务呢?一本没有ddl的书也是书。
“哦……”杜比斯垂下了头,说出了那句符合场合的话,“那真是太遗憾了……”
黎曼:“所以——大侦探萨曼莎,这部剧怎么了吗?”
杜比斯猛地抬起头,脸上又浮现出了那种闪瞎人眼的几乎要发光的笑容:“当然!这是火焰玫瑰出品的侦探戏剧中最特别,同时也是最棒的一部!”
“在此前的所有侦探剧中,不论是火焰玫瑰出品的精品戏剧,还是那些小剧院拙劣的仿制品,侦探的形象或者说性格都是非常乖僻的,当然并不是说我认为这种性格不好,毕竟他们很聪明嘛,都已经这么聪明了,为什么还需要好性格呢?也绝不是说我不喜欢那些侦探形象,事实上,我平等地热爱每一位火焰玫瑰剧场中的大侦探!”
“但是!”
“大侦探萨曼莎大胆地打破了这一刻板印象!勇于承担这样一位与众不同的侦探形象会不会不被忠实观众们接受的风险!”
“萨曼莎是有史以来最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侦探!她总是对每一个问话的人如沐春风……” ↑返回顶部↑
第104章 大侦探杜比斯
“不过你们不必担心自己已经暴露,请相信我,我是全科尔郡最擅长抽丝剥茧最擅长推理的侦探,除我以外,绝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你们的奇怪之处!”
黎曼:“……”
他有些觉得自己之前不该怀疑对方了,这位正一脸洋洋得意的杜比斯家的大儿子,可能单纯就是一个异世界柯南迷。
他叹了口气:“杜比斯先生,为了自证清白,我不得不向你吐露一个非常难以启齿的真相。”
“小白真的是我的爱宠,我珍视它,如同珍视真正的五百银币。”
“而我戴着手套抚摸它,并不是因为我不想更亲密地触碰它,而是因为我的手……非常丑陋,上面布满了疤痕,我不想其他人向我投以异样的目光,才不得已一直穿戴着这只黑手套,请看,我是刚刚从床上被叫起来的,但即使如此,我也没有忘记戴上我的手套,我想这就足以证明你的推理站不住脚了。”
杜比斯愣了下:“抱歉……我没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苦衷。”
黎曼笑了笑:“没事,不要紧,对这只手,我并不苦恼,也并不厌憎,真正让我苦恼的是别人同情的目光,如果杜比斯先生没有别的事了的话,不妨一起吃个早餐?”
杜比斯:“不,这只能证明我的第一个推论是错误的,你要怎么解释和你一起来的同伴在宴会上却既不在你身边,也几乎不将目光投向你呢?”
“首先,那并不是个宴会……请千万不要让里罗伊先生听见你这句话,他大概还在为昨天突然要他承办的这场宴会气恼,其次……”黎曼叹了口气,他承认,他确实找不出理由了,既然如此,就充分利用一下这个送上门来的线索提供者吧。
“好吧,我无法反驳,毕竟我也不是我朋友们肚子里的蛔虫,事实上,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
“你就当我是为了那个什么……乌朗猫连环窒息案来的吧……请坐,侦探先生,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高见呢?又为什么要找上我呢?是想向我宣战?——我绝对会在你之前找出真相之类的——还是警告我别插手你的案子呢?”
“哈哈,请不要将我想的这么狭隘。”
“黎曼先生,你看过火焰玫瑰前年上演的大侦探萨曼莎吗?”
黎曼摇摇头:“抱歉,前年我还在乌朗的一个偏僻小郡……”
“哦!那真是太好了!”
黎曼:?
太好了?这里的社交用语不该是“那真是太遗憾了”吗?
“太好了!那请问您有兴趣和我这周末一起去看这部戏剧在火焰玫瑰的返场吗?!这部戏太出名了,科尔郡的每个人都几乎看过二十多次,我找不到愿意和我一起重温这部美妙戏剧的人,您的出现真是恰到好处!”
黎曼冷酷无情地拒绝了对方的激情邀约:“不了,这周末我很忙,教廷要我写一本书,我还没一个字没动。”
这是一个典型的说一半的真话变谎话,教廷确实让他写一本书,他也确实一个字还没写,但谁说这一定要是教廷给他的任务呢?一本没有ddl的书也是书。
“哦……”杜比斯垂下了头,说出了那句符合场合的话,“那真是太遗憾了……”
黎曼:“所以——大侦探萨曼莎,这部剧怎么了吗?”
杜比斯猛地抬起头,脸上又浮现出了那种闪瞎人眼的几乎要发光的笑容:“当然!这是火焰玫瑰出品的侦探戏剧中最特别,同时也是最棒的一部!”
“在此前的所有侦探剧中,不论是火焰玫瑰出品的精品戏剧,还是那些小剧院拙劣的仿制品,侦探的形象或者说性格都是非常乖僻的,当然并不是说我认为这种性格不好,毕竟他们很聪明嘛,都已经这么聪明了,为什么还需要好性格呢?也绝不是说我不喜欢那些侦探形象,事实上,我平等地热爱每一位火焰玫瑰剧场中的大侦探!”
“但是!”
“大侦探萨曼莎大胆地打破了这一刻板印象!勇于承担这样一位与众不同的侦探形象会不会不被忠实观众们接受的风险!”
“萨曼莎是有史以来最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侦探!她总是对每一个问话的人如沐春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