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6章 我们应该实际一点(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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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当叮当……长长脚镣拖在地上,发出金属撞击的脆声……
  当然这只是申劲松的想象。
  没有脚镣。
  不过手铐倒是戴着的。
  他抬头,隔着钢化玻璃隔板注视着自己的律师,姜胜尤。
  对方还是平时那副成功人士派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亲切,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申劲松坐下,看了看身后的警察,不安地扭了扭。
  这位警察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堂而皇之地要旁听。
  申劲松以前看多了星条国的电视剧和电影,在星条国,嫌疑犯被羁押期间,与自己的律师会见,警察是不得在场旁听的。
  嫌疑犯和律师会面时有绝对的保密权,现场的摄像头都要关掉。警察就算安装了窃听设备,也不能将他们的对话作为证据递交给法官(递交了也不会被法官和陪审团采纳)。
  但这里是大华国。
  大华国自有制度。
  自己只能去习惯。
  比方说,在星条国,根据保密协议,嫌疑犯就算告诉律师,没错,人就是我杀的。
  律师也必须帮他保密,也不能将两人间的谈话作为证据递交(递交了也不会被法庭采纳),最多就是不再代理他的案件。
  而在大华国,如果嫌疑犯得意洋洋地告诉自己的律师,没错,那个煞笔就是我杀的。
  那么律师是有义务向警方进行告知的。
  同样,在心理咨询行业,也有类似的区别。
  如果在星条国,申劲松告诉自己的心理咨询师,他杀过几个人,那么心理咨询师是必须为他保密的。
  而在大华国就不同,保密协定的范围要窄一些,心理咨询师也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
  不过相同的一点是,如果申劲松是告诉他的心理咨询师,他准备去杀死某人。
  那么不管是在大华国还是在星条国,他的心理咨询师都有义务去告知相关部门,阻止此事发生。
  这些知识,上一次与姜胜尤会面时,对方已经告诉他了。
  其实也就是在提醒他,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律师姜胜尤对他点点头,对着扩音设备说了几句套路化的开场白,然后道:“申先生,今天我过来,是看看你有什么补充信息要提供给我,有什么需要也可以告诉我,我去帮你处理。另外,你现在如果有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可以向我反映,我会帮你去进行交涉。”
  申劲松有些麻木,他缓缓摇头,只是嘴角抽了抽,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姜律师,我想取保候审,可以么。”
  “恐怕我办不到,申先生,”姜胜尤笑道,“我可以努力去争取一下,但坦白说,我不看好结果。如果你对我的回答不满意,我建议你更换一个更高水平的律师。”
  申劲松重重地吐了一口浊气:“我开玩笑的。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麻烦你,姜律师,你可不要撂担子。”
  当听到那位逮捕他的女警官说,他是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而被捕的时候,申劲松就像被人在后脑勺狠狠敲了一记闷棍。
  整个人当场就晕头转向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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