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1 / 3)
唉,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你还是对我有这样的误解,真是令人倍感伤怀,我也只好把这些仅仅当作你开玩笑和我拉进关系的方式了总之,先去警局吧,林月天仔仔细细地整理了仪容,原身记忆中今天早上有专案组会议,或许会有更多的线索话说回来,这个世界的原身长得更加像我了,照镜子的感觉还挺奇妙的。
系统表示怀疑:你原来的样貌有这么好看?
那当然,林月天果断道,我长得十分貌美,否则也不会好评率这么高了。
系统:
系统:罢了,不说这些了,你拿手机干啥呢草,你上个世界刚学习到悲伤男同异闻录,现在就实践啊??
就在刚刚说话的功夫,林月天已经掏出原身的手机,快速登录上原身的各大社交平台,发了n张原身和霍成业的合照,并且眼睛都不眨一下地配上了一大堆诸如为什么爱会消失呢的咯噔语句。
这是伏笔。林月天深沉地说。
第52章 在刑侦世界完成业务(2)
林月天驱车前往警局参加专案组会议。系统对这画面进行不少评价,譬如黄鼠狼给鸡拜年,林月天认为他的语文功底也不咋样。
专案组组长陈晨等了他很久了,陈晨今年四十,以前和原身同事过多次,二人也算朋友。他对林月天最近遇到的一堆破事有所耳闻,上来先拍拍他的肩膀:有压力是好事,不过小林你也别太有负担了。
我没问题,陈队长,林月天拉开椅子坐下,拿出卷宗和笔记,陈队长,我们现在开始吧。
陈晨点点头,又对其他警察同事道:好,针对四二七特大钝器连环杀人案第十次专案会议,现在正式开始。
他点点电脑,放映投影仪上的ppt,同时进行案情回顾:四二七连环杀人案的第一名受害人叫赵凡云,独居,自由职业者。案发当日4月27日,受害人有晨跑习惯,于当日上午五点出门绕小区晨跑,随后在五点二十前往小区外购买了早餐,后受害人为赶近路,从这条小巷穿行回家,当时是早晨五点四十,他遇到了凶手,随后被凶手用钝器砸击头部至死,后来在中午被环卫工人发现。尸检判断凶器应该是羊角锤。我们在全市的五金店进行了摸排,并未发现案发前三个月内有可疑人士够买羊角锤。现场没有脚印、指纹、dna、毛发留存,受害人居住地点比较偏远,这条小巷平时也没人,并未发现目击证人。
ppt切换到了第二张。陈晨继续介绍:从第二名受害人开始,犯人开始固定在雨夜进行行凶,第二名受害人是何单,做服装生意,人际关系较复杂,有去水库钓鱼的习惯。当日案发前何单曾和妻子通电话,时间是晚上八点,案发前两小时。何单提到天开始下雨,自己带了雨衣,因一天没有钓上鱼,打算继续夜钓。他是夜不归宿,第二日被妻子报警找到的。同样是钝器伤,这次的凶器是水库附近的一块石头请看这张,凶器这次被找到,但没有什么信息。由于暴雨,现场破坏严重。
接下来的死者有男有女,陈晨快速地介绍,五名死者的人际交往关系我们都进行了摸查,没发现交集,也没有发现可能对他们存有杀意的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现场没有什么线索,五人全都死于钝器,但后三名死者的伤情鉴定显示,后三起案件的凶器应该是石工锤。不过这不能代表凶手是工地工人之类的职业,毕竟我市工地对工具看管一般不算严格,不排除是凶手行窃的可能。我们组的小谢做了凶手的侧写,我打印出来了,大家都看看。
陈晨把一摞打印纸发了下去。林月天接过来阅读,内容不算特别多:青壮年男性,年龄可能在20到45不等,反侦察能力强,可能有前科,随机杀人,有反社会倾向,对雨天或钝器可能存在特殊感情。
陈晨盯着一直没发表意见的林月天:林侦探,你有什么想法吗?
林月天重复了侧写里一条内容:犯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我觉得他可能有前科。
我们早就想到了,陈晨无奈道,我们调查了本市和附近三个市近两年全部的钝器伤人或杀人案,但所有案子的犯人都已经被抓了,都在局子里,没有犯案能力。连他们的近亲属我们也排查了,没有发现五次都有作案时间的嫌犯。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月天解释,你们觉得凶手为什么选择雨天犯案?
方便隐藏痕迹。陈晨回答。
对,但是还有个问题,林月天指着卷宗,第一个受害人,死在巷子里的赵凡云,他并不是死于雨天,对吧?他死于清晨,是出来晨练的。
清晨也能隐藏痕迹啊,清晨人少,不容易有目击者。
是这样没错,但是犯人第一次选择在清晨作案,为什么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重新选择了雨天呢?林月天自顾自地说着,我设身处地地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因为雨天比清晨更方便,而雨天最方便的一点是什么雨,冲刷是血迹。
?为什么是血迹。系统用一种理解不了你们这些变态的语调说话。
因为雨天有的人会穿雨衣。林月天对着陈晨,其实也是对系统解释,杀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块石头,第三次之后才固定使用石工锤。这说明他在找最合手的凶器。
陈晨点头,继续问:没错,是这样没错,但这点有什么重要之处吗?感到凶器不顺手,自然会选择更换。 ↑返回顶部↑
系统表示怀疑:你原来的样貌有这么好看?
那当然,林月天果断道,我长得十分貌美,否则也不会好评率这么高了。
系统:
系统:罢了,不说这些了,你拿手机干啥呢草,你上个世界刚学习到悲伤男同异闻录,现在就实践啊??
就在刚刚说话的功夫,林月天已经掏出原身的手机,快速登录上原身的各大社交平台,发了n张原身和霍成业的合照,并且眼睛都不眨一下地配上了一大堆诸如为什么爱会消失呢的咯噔语句。
这是伏笔。林月天深沉地说。
第52章 在刑侦世界完成业务(2)
林月天驱车前往警局参加专案组会议。系统对这画面进行不少评价,譬如黄鼠狼给鸡拜年,林月天认为他的语文功底也不咋样。
专案组组长陈晨等了他很久了,陈晨今年四十,以前和原身同事过多次,二人也算朋友。他对林月天最近遇到的一堆破事有所耳闻,上来先拍拍他的肩膀:有压力是好事,不过小林你也别太有负担了。
我没问题,陈队长,林月天拉开椅子坐下,拿出卷宗和笔记,陈队长,我们现在开始吧。
陈晨点点头,又对其他警察同事道:好,针对四二七特大钝器连环杀人案第十次专案会议,现在正式开始。
他点点电脑,放映投影仪上的ppt,同时进行案情回顾:四二七连环杀人案的第一名受害人叫赵凡云,独居,自由职业者。案发当日4月27日,受害人有晨跑习惯,于当日上午五点出门绕小区晨跑,随后在五点二十前往小区外购买了早餐,后受害人为赶近路,从这条小巷穿行回家,当时是早晨五点四十,他遇到了凶手,随后被凶手用钝器砸击头部至死,后来在中午被环卫工人发现。尸检判断凶器应该是羊角锤。我们在全市的五金店进行了摸排,并未发现案发前三个月内有可疑人士够买羊角锤。现场没有脚印、指纹、dna、毛发留存,受害人居住地点比较偏远,这条小巷平时也没人,并未发现目击证人。
ppt切换到了第二张。陈晨继续介绍:从第二名受害人开始,犯人开始固定在雨夜进行行凶,第二名受害人是何单,做服装生意,人际关系较复杂,有去水库钓鱼的习惯。当日案发前何单曾和妻子通电话,时间是晚上八点,案发前两小时。何单提到天开始下雨,自己带了雨衣,因一天没有钓上鱼,打算继续夜钓。他是夜不归宿,第二日被妻子报警找到的。同样是钝器伤,这次的凶器是水库附近的一块石头请看这张,凶器这次被找到,但没有什么信息。由于暴雨,现场破坏严重。
接下来的死者有男有女,陈晨快速地介绍,五名死者的人际交往关系我们都进行了摸查,没发现交集,也没有发现可能对他们存有杀意的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现场没有什么线索,五人全都死于钝器,但后三名死者的伤情鉴定显示,后三起案件的凶器应该是石工锤。不过这不能代表凶手是工地工人之类的职业,毕竟我市工地对工具看管一般不算严格,不排除是凶手行窃的可能。我们组的小谢做了凶手的侧写,我打印出来了,大家都看看。
陈晨把一摞打印纸发了下去。林月天接过来阅读,内容不算特别多:青壮年男性,年龄可能在20到45不等,反侦察能力强,可能有前科,随机杀人,有反社会倾向,对雨天或钝器可能存在特殊感情。
陈晨盯着一直没发表意见的林月天:林侦探,你有什么想法吗?
林月天重复了侧写里一条内容:犯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我觉得他可能有前科。
我们早就想到了,陈晨无奈道,我们调查了本市和附近三个市近两年全部的钝器伤人或杀人案,但所有案子的犯人都已经被抓了,都在局子里,没有犯案能力。连他们的近亲属我们也排查了,没有发现五次都有作案时间的嫌犯。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月天解释,你们觉得凶手为什么选择雨天犯案?
方便隐藏痕迹。陈晨回答。
对,但是还有个问题,林月天指着卷宗,第一个受害人,死在巷子里的赵凡云,他并不是死于雨天,对吧?他死于清晨,是出来晨练的。
清晨也能隐藏痕迹啊,清晨人少,不容易有目击者。
是这样没错,但是犯人第一次选择在清晨作案,为什么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重新选择了雨天呢?林月天自顾自地说着,我设身处地地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因为雨天比清晨更方便,而雨天最方便的一点是什么雨,冲刷是血迹。
?为什么是血迹。系统用一种理解不了你们这些变态的语调说话。
因为雨天有的人会穿雨衣。林月天对着陈晨,其实也是对系统解释,杀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块石头,第三次之后才固定使用石工锤。这说明他在找最合手的凶器。
陈晨点头,继续问:没错,是这样没错,但这点有什么重要之处吗?感到凶器不顺手,自然会选择更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