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现代|卧底警察追求神仙毒枭受(4 / 5)
当初的唐言,照例是被七八个人给围着,不,兴许还要多。他人长得美,比女人还要精致的眉眼,加之看起来弱不经风、可随意欺负的清瘦身骨,看得一众禽兽,流着口水现了形。这帮男人,在牢里久也沾不着一丝荤腥,当天就急得跟鸡巴上头插了导火索似的,把他给团团围住了。
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在那间密闭的仓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半小时之后,唐言冷着眉梢、镇定如常地踱了出来,身上的白色针织衫,干净得一尘不染,滴血未沾。而随后冲进去的狱警,看见满地的碎玻璃瓶,想是那些人,好不容易弄来一些烈酒,打算趁着酒兴,痛痛快快地把他给轮了。
谁知道最后,一个个光着的屁眼里,被塞了一穴道的玻璃渣子,尖利的碎片,把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好看的菊花,彻底地毁了个容。更为蹊跷的是,带头那位的肥肚皮上,刺了一幅白狐画儿,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那些人是笑着断气的,诡异莫名,血流如注。这事儿,摆明了就是唐言干的,可唐言说,他们是自杀。从头到尾,狱警也没找出来证据,玻璃瓶上没有他的指纹,便不了了之了。
向军听得眼珠子发亮。想那唐言细胳膊瘦腿儿的,竟能在同样的情况下,保住清白,还戮人于无形。相比之下……向军的菊花,羞愧难当地自缩了一下。
当天夜里,白狐老大破天荒要操一只菜鸟的八卦,在整座监狱范围内不胫而走,飞入每一张添油加醋的嘴。在人们飞旋的口水里,两人匆匆照过的一面,变形成为欲说还羞的暧昧,变成挤眉弄眼的基情,变成白狐老大对一朵壮男雏菊、志在必得的亵玩之心。
有自作聪明的,恍然大悟道:“哦,明白了明白了……去年这个时候,差不多也是老大过寿。今年他大概是想……嘿嘿,送自己一个‘特别的生日大礼’吧,噗哈哈哈哈……”
然后所有人望向这间囚室的目光,都像在瞻仰“大礼”。
那天晚上,纹身哥趴在床上、地震似的打呼,向军则靠在自己床头,借着囚窗外、漏下的一丝月光,专心致志,以指甲刻着什么。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还没等来起床哨,众人先听到的,是向军趴在铁栏边的一声吼:“老大——白狐老大——我要见你——听说你快过生日了——我做了个生日礼物——想送给你——”
睡眼尚且惺忪,八卦之心已燃起好奇。众狱友齐刷刷帮着向军传递,你一言,我一句,吼着嗓子,把求爱或者找死的话语,向着远处的白狐洞传去,然后等着看好戏。
千呼万唤中,唐言终于走了出来。他不用做工,但随时随地,好似在这监狱里头来去如风。他步到向军的门前,隔着铁栏挥一挥手,立刻有人打开了监房门,通知纹身哥:“立刻收拾收拾,准备出去做工。”
只剩下两个人时,唐言靠在门口,悠悠然抬起一手,好像在检查指甲的平齐程度,不经意地问向军:“你要送我什么礼物?”言语轻得,像昨夜暖风。
向军捧着一块纸巾包,走到唐言面前,慢慢打开,皂身上刻的一幅白狐图案,映入唐言眼帘。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正是向军想象中,以血刻在死人肚皮上的那一幕。细节精美,沟壑起伏,栩栩如生,一看便是以指甲、连夜雕抠出来的诚意之作。
唐言专注地看了一会儿,忽地展眉一笑,对身后人使个眼色,让手下替他收着。
谁都知道,那块肥皂在向军的菊道里走过一遭,手下的眼神,似乎有些嫌弃,可老大的命令岂敢不从?不过肥皂本就是去污的,天大的污秽,放到水下冲一冲,也已干净如初,何况向军自个儿,都拿在手里盘了这么久。
“谢谢,我挺喜欢,拿来洗脚就刚好,”唐言插起手臂,朝向军抬了抬柳眉,“这牢里主动送我礼的,一般都有求于我,有时候是求我饶他们的命,有时候……说吧,你有什么要求?该不会,是还想求我干你吧?不好意思,今天我没那个兴趣。”
向军回忆起自己受训那年,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两人在橡树下午餐,对方吃完了一个三明治后,自己压着他,用尽量野性、充满男人味的声音蛊惑他说:“我想吃你……”
现在,向军努力找着那份感觉、那种眼神,用仿佛在说“我想吃你”的神情,盯紧了矮他一头、却气势高高在上的唐言说:“我想和你住一起,搬到你的白狐洞里去。”
“呵,呵呵,哈哈哈。”笑完这三声,唐言一言未发,转身就走。
铁闸门再次被关上,向军不甘心地扒着栏杆喊:“喂!你回来!很过分么?这要求真的很过分么?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么?喂,我会暖床,我可以拿肥皂给你洗脚啊喂……”待唐言孤傲的狐影,快要消失在视线尽头时,向军豁出去一般大喊:“喂——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从此以后,向军沦为了一个深情的笑话。他雕的那块肥皂,也不知道真被老大拿来洗脚了没有。人们只知道,他喊出的那句告白,被老大当作刺耳朵的噪音,丢到了置若罔闻的脑后。然而向军并不死心,他开始收集,与白狐老大有关的东西,用来装饰他家囚壁。
向军很快,跟倒垃圾的狱工混成了好友,经常借着出来做工的机会,各种帮忙清扫、拍人马屁,以此换取唐言丢弃的各种生活垃圾。
首先是一张糖纸。唐言还真爱吃糖,还只吃那种、包着椰奶浓心、五颜六色的水果味软糖。向军把留有糖果余味的塑料纸,贴了满墙,还分门别类,按照周一至周日,将老大喜欢的口味,罗列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闲了,他还趴在墙上抽着鼻子乱闻,用纹身哥的话说,“跟条馋嘴哈巴狗似的”,一闻就是半晌,说是在找什么,“老大唇瓣上的余香”。别人只当他是爱老大爱得魔怔了,只有向军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是在找什么。
后来又多了一件衣服,是唐言穿旧了的针织衫,被向军整整齐齐地抚平撑直了,贴在墙上瞻仰。有时候他还摩挲着指尖,把那破衣服摸得,像在轻触初恋情人的肌肤。
又有一回,纹身哥看了半天,没看懂向军蹲在地上,爬来爬去地搞什么鬼。他刚要跨近前来探究,就被向军伸手一阻:“别过来!我在找老大的一根头发,你别给我掀起风又飘远了,或者沾在脚底下,带得我都找不着。好不容易托了关系,从老大睡过的枕头边收集的!”
还真有如纹身哥这样的好事者,趁着向军不注意,把他宝贝的那根头发,从墙上的透明胶布里扯出、给藏了起来,就为了看他焦急的反应。结果可把自个儿给看进去了,向军跟老哥打了一架,奋不顾身,挥拳相向之狂猛,据说连狱警都拉不开。
由一根头发引发的血案,在整个监狱,传得沸沸扬扬。舆论变了风向标,由嘲讽、揶揄向军的,变为了一致的同情。
连唐言身边的人,都忍不住吹他的耳旁风:“老大……要不,咱就让那小子住过来伺候您几天试试?我看他再这样下去,非整成个神经病不可!他那贱命一条是无所谓,可他成天的这么闹,我是怕其他人,看了老大您的笑话……”
终于在向军、为头发挂彩后的第三天,绷带还没拆完全,唐言的命令,哦不,应该说是狱方的命令来了:“明天开始,你搬去1号监房住,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你东西去!” ↑返回顶部↑
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在那间密闭的仓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半小时之后,唐言冷着眉梢、镇定如常地踱了出来,身上的白色针织衫,干净得一尘不染,滴血未沾。而随后冲进去的狱警,看见满地的碎玻璃瓶,想是那些人,好不容易弄来一些烈酒,打算趁着酒兴,痛痛快快地把他给轮了。
谁知道最后,一个个光着的屁眼里,被塞了一穴道的玻璃渣子,尖利的碎片,把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好看的菊花,彻底地毁了个容。更为蹊跷的是,带头那位的肥肚皮上,刺了一幅白狐画儿,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那些人是笑着断气的,诡异莫名,血流如注。这事儿,摆明了就是唐言干的,可唐言说,他们是自杀。从头到尾,狱警也没找出来证据,玻璃瓶上没有他的指纹,便不了了之了。
向军听得眼珠子发亮。想那唐言细胳膊瘦腿儿的,竟能在同样的情况下,保住清白,还戮人于无形。相比之下……向军的菊花,羞愧难当地自缩了一下。
当天夜里,白狐老大破天荒要操一只菜鸟的八卦,在整座监狱范围内不胫而走,飞入每一张添油加醋的嘴。在人们飞旋的口水里,两人匆匆照过的一面,变形成为欲说还羞的暧昧,变成挤眉弄眼的基情,变成白狐老大对一朵壮男雏菊、志在必得的亵玩之心。
有自作聪明的,恍然大悟道:“哦,明白了明白了……去年这个时候,差不多也是老大过寿。今年他大概是想……嘿嘿,送自己一个‘特别的生日大礼’吧,噗哈哈哈哈……”
然后所有人望向这间囚室的目光,都像在瞻仰“大礼”。
那天晚上,纹身哥趴在床上、地震似的打呼,向军则靠在自己床头,借着囚窗外、漏下的一丝月光,专心致志,以指甲刻着什么。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还没等来起床哨,众人先听到的,是向军趴在铁栏边的一声吼:“老大——白狐老大——我要见你——听说你快过生日了——我做了个生日礼物——想送给你——”
睡眼尚且惺忪,八卦之心已燃起好奇。众狱友齐刷刷帮着向军传递,你一言,我一句,吼着嗓子,把求爱或者找死的话语,向着远处的白狐洞传去,然后等着看好戏。
千呼万唤中,唐言终于走了出来。他不用做工,但随时随地,好似在这监狱里头来去如风。他步到向军的门前,隔着铁栏挥一挥手,立刻有人打开了监房门,通知纹身哥:“立刻收拾收拾,准备出去做工。”
只剩下两个人时,唐言靠在门口,悠悠然抬起一手,好像在检查指甲的平齐程度,不经意地问向军:“你要送我什么礼物?”言语轻得,像昨夜暖风。
向军捧着一块纸巾包,走到唐言面前,慢慢打开,皂身上刻的一幅白狐图案,映入唐言眼帘。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正是向军想象中,以血刻在死人肚皮上的那一幕。细节精美,沟壑起伏,栩栩如生,一看便是以指甲、连夜雕抠出来的诚意之作。
唐言专注地看了一会儿,忽地展眉一笑,对身后人使个眼色,让手下替他收着。
谁都知道,那块肥皂在向军的菊道里走过一遭,手下的眼神,似乎有些嫌弃,可老大的命令岂敢不从?不过肥皂本就是去污的,天大的污秽,放到水下冲一冲,也已干净如初,何况向军自个儿,都拿在手里盘了这么久。
“谢谢,我挺喜欢,拿来洗脚就刚好,”唐言插起手臂,朝向军抬了抬柳眉,“这牢里主动送我礼的,一般都有求于我,有时候是求我饶他们的命,有时候……说吧,你有什么要求?该不会,是还想求我干你吧?不好意思,今天我没那个兴趣。”
向军回忆起自己受训那年,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两人在橡树下午餐,对方吃完了一个三明治后,自己压着他,用尽量野性、充满男人味的声音蛊惑他说:“我想吃你……”
现在,向军努力找着那份感觉、那种眼神,用仿佛在说“我想吃你”的神情,盯紧了矮他一头、却气势高高在上的唐言说:“我想和你住一起,搬到你的白狐洞里去。”
“呵,呵呵,哈哈哈。”笑完这三声,唐言一言未发,转身就走。
铁闸门再次被关上,向军不甘心地扒着栏杆喊:“喂!你回来!很过分么?这要求真的很过分么?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么?喂,我会暖床,我可以拿肥皂给你洗脚啊喂……”待唐言孤傲的狐影,快要消失在视线尽头时,向军豁出去一般大喊:“喂——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从此以后,向军沦为了一个深情的笑话。他雕的那块肥皂,也不知道真被老大拿来洗脚了没有。人们只知道,他喊出的那句告白,被老大当作刺耳朵的噪音,丢到了置若罔闻的脑后。然而向军并不死心,他开始收集,与白狐老大有关的东西,用来装饰他家囚壁。
向军很快,跟倒垃圾的狱工混成了好友,经常借着出来做工的机会,各种帮忙清扫、拍人马屁,以此换取唐言丢弃的各种生活垃圾。
首先是一张糖纸。唐言还真爱吃糖,还只吃那种、包着椰奶浓心、五颜六色的水果味软糖。向军把留有糖果余味的塑料纸,贴了满墙,还分门别类,按照周一至周日,将老大喜欢的口味,罗列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闲了,他还趴在墙上抽着鼻子乱闻,用纹身哥的话说,“跟条馋嘴哈巴狗似的”,一闻就是半晌,说是在找什么,“老大唇瓣上的余香”。别人只当他是爱老大爱得魔怔了,只有向军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是在找什么。
后来又多了一件衣服,是唐言穿旧了的针织衫,被向军整整齐齐地抚平撑直了,贴在墙上瞻仰。有时候他还摩挲着指尖,把那破衣服摸得,像在轻触初恋情人的肌肤。
又有一回,纹身哥看了半天,没看懂向军蹲在地上,爬来爬去地搞什么鬼。他刚要跨近前来探究,就被向军伸手一阻:“别过来!我在找老大的一根头发,你别给我掀起风又飘远了,或者沾在脚底下,带得我都找不着。好不容易托了关系,从老大睡过的枕头边收集的!”
还真有如纹身哥这样的好事者,趁着向军不注意,把他宝贝的那根头发,从墙上的透明胶布里扯出、给藏了起来,就为了看他焦急的反应。结果可把自个儿给看进去了,向军跟老哥打了一架,奋不顾身,挥拳相向之狂猛,据说连狱警都拉不开。
由一根头发引发的血案,在整个监狱,传得沸沸扬扬。舆论变了风向标,由嘲讽、揶揄向军的,变为了一致的同情。
连唐言身边的人,都忍不住吹他的耳旁风:“老大……要不,咱就让那小子住过来伺候您几天试试?我看他再这样下去,非整成个神经病不可!他那贱命一条是无所谓,可他成天的这么闹,我是怕其他人,看了老大您的笑话……”
终于在向军、为头发挂彩后的第三天,绷带还没拆完全,唐言的命令,哦不,应该说是狱方的命令来了:“明天开始,你搬去1号监房住,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你东西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