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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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锴哥,你说是不是啊?”
  纪锴一愣。一秒为难。你们聊你们的,没事问我干什么?
  要我怎么回答?昧着良心点头吗?
  ……
  朱凌最近,摊上了多事之秋,整天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里,感受到了“人言可畏”的恐怖。
  很无奈也非常无辜——他明明什么都没做。
  那天心情糟糕,在酒吧喝多了,沈潜搬不动他,只好把他弄去了旁边的酒店开了个房让他睡觉。
  纯睡觉,什么都没发生。
  他都喝成那样了,哪还有力气去搞什么酒后乱性?沈潜也只担心他所以没走,友情照顾了他一晚上而已。
  谁能想到结果第二天早晨出来,直接被埋伏在外的“见光死团”当奸情拍个正着?
  然后这事儿就像罗生门,再也说不清楚了。
  叶氤特别崩溃,完全不听解释,至今一口咬定他们两个就是有奸情。沈潜也是可怜,那几天在网上被人骂到出不了门,什么恶毒的话都出来了。
  还好,新签的公司马上出动水军,大力洗白,这件事的不良影像才没有给他造成毁灭性打击。
  可朱凌还是心情很差。
  公司那么器重他,前阵子新专辑的预售效果却并不好,让他觉得自己扶不上墙、辜负公司的一心栽培。
  先行放送的曲目,在网上被痛批“和以前的水准天差地别”,就连好多老粉都回踩攻击,说他天天忙着演电视剧电影,把老本行丢在一边,现在坐吃山空已经没救了。
  朱凌以前也经常被骂。
  但都集中在“演技有毒”、“智商欠费”这些方面。音乐方面的才华,几乎无人质疑。
  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来了。
  “哎哎?好意外,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
  一声锴哥,桐姐红色的高跟鞋一顿。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
  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高的少女娃娃音。
  “不算是粉。”随后,直击心灵的熟悉的、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的‘朱凌再也写不出好歌了’的说法。”
  “嗯~”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但除了《亲爱的》那几首,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吗?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点都不好听,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
  桐姐叹气,无奈脸望向朱凌。
  “鬼叫鬼叫”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点。
  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首歌不行,肯定会扑,可朱凌这死倔孩子偏要固执己见,说那是美国流行乐坛的新锐唱法,偏要主打那首歌。
  现在落得劣评如潮,真是很难得了,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头,还有人愿意替他说话。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放眼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而像《亲爱的》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传唱度高、下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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