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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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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