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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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侗文睨她,含着笑:“你倒对他记得清楚。”
  “你的朋友……当然记得牢,难得认识几个。”
  他道:“我以为你不喜欢热闹,你若想见,日后有的是机会。”
  日后?在如此简单的词里,她听出了情意绵绵。
  待不多时,万安送茶上来。
  傅侗文吩咐他:“今夜别再来扰了。”
  “晓得的。”万安笑答。
  沈奚立在书架前,在翻他带来的书,佯装着,翻去下一页。
  自己也没说要住在这儿的。
  傅侗文倒茶喝。
  “我看他们的闲谈的氛围很好,”沈奚惦记楼下的女孩,“谭庆项真是讨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可惜苏小姐……”
  “苏磬给我二哥做了妾,你最好不要在他面前再提。”
  “难怪。”她醒悟。
  她的朋友不多,和谭庆项倒因为共同守着傅侗文身上的秘密,走得比寻常人都要近,虽是交心的朋友了。当年在纽约公寓里初次见谭庆项,他被一帮公子哥调侃,沈奚就看出他在那帮人眼里是朋友、同学,却难以更近半步,只因为出身相差太远。
  只有傅侗文拿他当自己人。
  后来……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到北京城时见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他的心上人。胭脂巷里的头牌姑娘,终究爱的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吗?沈奚想到傅侗文给谭庆项在这场爱情里的评价是“首饰匣子,送银元的凯子”,再想到楼下一手黑剪刀,一手大黄鱼的老实男人,为这个好友的情路唏嘘。
  “那天他说母亲逼他结婚,要我介绍个合适的护士给他,我还让他再试试苏小姐那里。早知如此,就不说了。”
  “庆项的话你也信?”
  为何不能信?
  他撂下茶杯,到书架边上,倚在那,从她手里抽出书:“他父亲是个裁缝,母亲很早去世了。”“他是骗我的?”沈奚诧异。
  书本敲上她的头:“这天下,谁人不骗人,谁人不受骗?”
  “……我没骗过人。”
  傅侗文咳嗽着,是有意的。
  “我在认真和你说。”
  傅侗文瞧她的眉眼和脸。记忆里的她是鹅蛋脸,嘴唇嫣红,经不得调戏,一弄就脸红。现在的她瘦了,食指刮刮她脸,肉感全无。
  他把书插回去,脸靠近她,暧昧地和她脸挨上脸:“当年在胭脂巷莳花馆,你说要给苏磬诊病?可是真的?”他声音放低了,几乎悄然,“央央再仔细想一想?”
  屋外头,叮叮当当地电车过去。
  她心虚,讷讷地说:“那是情非得已。”
  “好一个——情非得已。”他意味深长。
  “是要怪你的……”她回想,“你高烧到那种程度了,还要装没有病。要不是谭先生想了这个法子,我还以为你不愿见我最后一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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