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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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强制要求登录dna情报,谁都可以不配合。”
  “虽然不是强制的,但计划会对登陆者减税,之后陆续推出各种专享待遇。如果知道登录是有利的话,早晚谁都会登录的。”
  “能那么顺利吗?”
  “会顺利的。这次的事件托您的福不也是如此简单地解决了吗?”神乐看了下手表,“本来只打算花五分钟的,结果说了将近十分钟啊。我有急事就先告辞了。啊啊,说起来这次给这次的犯人带上手铐的听说是浅间先生。这不是立功了吗。今后也和我们一起立更多的功吧。”
  看着神乐大步离开的背影,浅间心头不祥的预感大过不快,就如同眼看着在一个随时可能发生雪崩的雪山中安装炸弹一样。
  很快,神乐的预言就成为了现实。国会提出了以预防犯罪为目的而采集个人dna情报的法案——通称dna法案。这是指在征得本人同意而将收集到的dna情报,在国家的监督下,允许搜查机关在必要的时候使用的法律。
  在野党针对私人情报外泄及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提出质疑,对此国家公安委员会的委员长如是回答,“情报是被机密管理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泄露到网上,并且绝不会用于犯罪搜查以外的目的。只要有血缘的人没有犯罪,登录者的dna情报便会被封存一辈子。这个系统的机能,不仅仅在犯罪搜查上发挥威力,还可以恫吓准备犯罪的人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电视及报纸,还有网络针对这一法案也展开了各种讨论。放眼望去,国民一半以上持反对态度。将有关自己遗传因子的情报交给国家总觉得很恶心,这一生理性的理由占了多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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