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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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的时候让邮局给你签一个收发章。”
  “对,老k也说了要这个。”
  李欢欢到底又把梁朝伟的照片给抽了出来。倒是为了那个签发章在邮局耗了半天。
  第叁天,李欢欢早早到了片场,经理竟也来了,事先没跟她说。
  经理带着她去化妆间找老k,老k正上妆,经理笑盈盈地跟老k寒暄了会儿他的拍摄进度,然后说:“听说我们部门的小朋友昨儿给您接了个活儿,不大,但性价比很高。”
  “她这么说的?”
  老k好像突然来了兴致,头偏向李欢欢的方向,化妆师不得不停下手里的活计,等老k把话说完。
  “工作上的事儿么,她一丝一毫都得跟我汇报,这是我带人的规矩。”
  轮不到李欢欢说话,但李欢欢想起念小学时被同学欺负了,老师和稀泥,她妈去学校给她讨公道的场景。
  “小朋友干活儿不错,机灵,很有责任心。”
  这话竟是从老k嘴里出来的!想想前天他对她的态度!李欢欢恶心得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这也是我看中她的优点……会干活,能想辙,有办法,是棵好苗子。“老k微笑地看着经理,等她把话说完,“既然是好苗子,就得保护好了,不然孩子灰了心,以后框在规矩里,就发挥不了主观能动性了。”
  说完,经理从随身斜挎的黑色牛皮包里掏出两份白花花的合同,四角展了展匀,平摊到老k的化妆桌上,“我们这儿有句话,叫苍蝇再小,腿上的肉也是肉,这是欢欢昨天替您接下的项目的合同,费用不大,佣金就算了,当是给欢欢历练的机会。支出这一块儿……支出是六十五块八毛,邮局的收发章原件复印件我都贴在了后头。这边我们法务已经盖了章,您看看,要是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今儿就签了它吧?”
  “看看,这才几天,我就忘了当初你是怎么跟我们签下合同的。”
  老k看也不看手头的合同,接了助理递过来的笔,哗哗翻到合同的签字页,欻欻两下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比起签名照上鬼都不认识的字迹,合同上的字已经能算作工整了——至少能看出是谁的名字!
  “您先忙,我就不耽误您了。”
  拿到合同的经理心满意足,小心翼翼地装进包里,像只得胜的企鹅一样慢慢踱出老k的化妆室,跟李欢欢嘱咐了几句后,开着红色的甲壳虫走了。
  经理穿粉色毛衣、碎花裙子,配的黑色大包和小黄靴,衣服单品之间的搭配值,迥异得浩瀚如银河系,当它们一起挤进甲壳虫的那一刻惨烈得犹如世界末日。可就是这个品味糟糕、说话慢条斯理戴厚瓶底眼镜的经理,没有任何人敢忽视她,大领导决策难下的事情会询问她的意见,客户追在她屁股后头要续约——曾经他们也以貌取人,不将她放在眼里,最终都折服在她严密的商业逻辑之下。
  话说她就不能花点点心思在穿着打扮上吗?李欢欢在心底自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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