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温凛醉醺醺的,像个犯了错的学生,埋头听师长训诫,拉开了车门。
据说人每七年都是一个新的人。
温凛受异国与他乡改造,整整七年,生活习性早已面目全非,也是去年回到上海,才渐渐拾回来一些江南地带的习惯。譬如梅雨季,譬如湿冷砭骨的冬天,譬如随时随地说来就来、气势磅礴的雷雨天。
人是这样容易被时间更改,连自小生长的地方都会感到陌生。然而听他的话,就像刻在她骨子里的一种本能。
雨刮器频繁来回,勉力让他们把前路看得更清楚。
可是大雨倾盆,谁的眼里不是一片淋漓水雾。
瓢泼大雨掷下嘈杂雨声,城市的下水系统像一张防御网,和来势汹汹的雨势对抗。人躲在车里,仿佛旁观一场灾难。
他们谁也没说去哪儿,司机默认往杨谦南下榻的酒店开。
温凛刚一上车,就被杨谦南侧抱上腿。
这姿势突如其来,暧昧无边。杨谦南半个身子隐没在阴影里,眼眸是深的,嘴唇也是深的——他的唇色偏紫,不是一般人的唇红齿白,第一眼会显得有些阴冷。可是他吻她的脖颈,一下又一下,却只有蜿蜒的炙浪。
她今天身上这条裙子仿的是旧式旗袍,襟口系两粒盘扣,腿侧分两道暗许风月的开衩。杨谦南掀开她臀后堆叠的衬布伸进去,双手拢住那两瓣圆月,指间一枚戒指在她右臀上印下一道浅印,凉得叫人心慌。
比起眼下这一遭,方才席上孟锦文碰她手背的揩油简直微不足道。
温凛起了薄薄一层鸡皮疙瘩,生理性地哆嗦,可是没有躲。
她搂住他的脖子,很低很低地问他:“你叫我什么?”
酒店就在街对面,车轱辘滚了没几下就泊进了地下车库。司机下车向他辞别,杨谦南手就放在她裙底,神态自若地和他对话,接下车钥匙。
后者一走,空旷的车库里只剩下明晃晃的灯光。杨谦南复又看着她的眼睛,笑了一声:“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他手指下流地摸进她腿根,黯声附在她耳畔:“名字里带五点水的人就是不一样。”
车顶一盏监控探头闪着红光记录这一切,随时都会招致人来,令她不安。他似乎知晓她心里的羞耻,嘴角愈是翘起,牙齿轻轻一挑,咬开了她襟前那两粒盘扣。
她穿旗袍,省了一件胸衣,秀致的锁骨下一片雪白。
火热的唇袭到前胸,温凛难以自抑地颤抖,情不自禁地吻他的眼睛,杨谦南却一偏头躲了过去。他低头看着她的双腿,手指直入主题地探进深处刺弄,那力道几乎带三分冷漠。
“杨谦南……”她嘴唇发白,埋进他衬衣领口,却嗅到了那上面淡而似无的佛手柑香味。
那是半岛最爱用的一种香氛,衣服洗烫过后长久地留在人身上,因为清冽舒缓而不易察觉。
凄风苦雨里,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竟然能给人一种错觉般的归属感。
温凛随杨谦南进了套间,在这香味里交换气味相近的酒息,好像这本来就是一场约会。他调情手段她都熟稔,她细微癖好他都知晓,穿上衣衫面目全非的旧情人,赤身裸体依然是最好拍档。
杨谦南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局上,就像她也没有问,你左手的戒指,是婚戒吗。
黄浦江畔,迷离灯火,衣衫自玄关扔了一路。他身上温度如寄生蛊虫,见缝插针游进她肌肤。
那盏墨荷终究被撕裂。裙子层层叠叠的衬布绞在一起,缚紧她柔软的腰肢。温凛底下光着腿,十几度的天气,膝盖凉得像冰。杨谦南的手掌罩着她的髌骨往边上推,深深嵌入她躯壳。那一霎她竟然觉得有一丝温暖。大火烧开夷门,哪怕意味着败走麦城,也好过一刻未曾温存过。
*
翻翻覆覆到夜半,理智才慢慢地捡回来。
杨谦南晚上喝了不少清酒,自顾自酣睡过去。温凛有大段的时间审视他的脸。床头一盏灯明晃晃地映着他的面容,把每一分疲惫,每一分沧桑都放大。杨谦南阖着双眼,神情冷淡,无知无觉,只有下耷的眼睑提醒着他的年纪。 ↑返回顶部↑
据说人每七年都是一个新的人。
温凛受异国与他乡改造,整整七年,生活习性早已面目全非,也是去年回到上海,才渐渐拾回来一些江南地带的习惯。譬如梅雨季,譬如湿冷砭骨的冬天,譬如随时随地说来就来、气势磅礴的雷雨天。
人是这样容易被时间更改,连自小生长的地方都会感到陌生。然而听他的话,就像刻在她骨子里的一种本能。
雨刮器频繁来回,勉力让他们把前路看得更清楚。
可是大雨倾盆,谁的眼里不是一片淋漓水雾。
瓢泼大雨掷下嘈杂雨声,城市的下水系统像一张防御网,和来势汹汹的雨势对抗。人躲在车里,仿佛旁观一场灾难。
他们谁也没说去哪儿,司机默认往杨谦南下榻的酒店开。
温凛刚一上车,就被杨谦南侧抱上腿。
这姿势突如其来,暧昧无边。杨谦南半个身子隐没在阴影里,眼眸是深的,嘴唇也是深的——他的唇色偏紫,不是一般人的唇红齿白,第一眼会显得有些阴冷。可是他吻她的脖颈,一下又一下,却只有蜿蜒的炙浪。
她今天身上这条裙子仿的是旧式旗袍,襟口系两粒盘扣,腿侧分两道暗许风月的开衩。杨谦南掀开她臀后堆叠的衬布伸进去,双手拢住那两瓣圆月,指间一枚戒指在她右臀上印下一道浅印,凉得叫人心慌。
比起眼下这一遭,方才席上孟锦文碰她手背的揩油简直微不足道。
温凛起了薄薄一层鸡皮疙瘩,生理性地哆嗦,可是没有躲。
她搂住他的脖子,很低很低地问他:“你叫我什么?”
酒店就在街对面,车轱辘滚了没几下就泊进了地下车库。司机下车向他辞别,杨谦南手就放在她裙底,神态自若地和他对话,接下车钥匙。
后者一走,空旷的车库里只剩下明晃晃的灯光。杨谦南复又看着她的眼睛,笑了一声:“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他手指下流地摸进她腿根,黯声附在她耳畔:“名字里带五点水的人就是不一样。”
车顶一盏监控探头闪着红光记录这一切,随时都会招致人来,令她不安。他似乎知晓她心里的羞耻,嘴角愈是翘起,牙齿轻轻一挑,咬开了她襟前那两粒盘扣。
她穿旗袍,省了一件胸衣,秀致的锁骨下一片雪白。
火热的唇袭到前胸,温凛难以自抑地颤抖,情不自禁地吻他的眼睛,杨谦南却一偏头躲了过去。他低头看着她的双腿,手指直入主题地探进深处刺弄,那力道几乎带三分冷漠。
“杨谦南……”她嘴唇发白,埋进他衬衣领口,却嗅到了那上面淡而似无的佛手柑香味。
那是半岛最爱用的一种香氛,衣服洗烫过后长久地留在人身上,因为清冽舒缓而不易察觉。
凄风苦雨里,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竟然能给人一种错觉般的归属感。
温凛随杨谦南进了套间,在这香味里交换气味相近的酒息,好像这本来就是一场约会。他调情手段她都熟稔,她细微癖好他都知晓,穿上衣衫面目全非的旧情人,赤身裸体依然是最好拍档。
杨谦南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局上,就像她也没有问,你左手的戒指,是婚戒吗。
黄浦江畔,迷离灯火,衣衫自玄关扔了一路。他身上温度如寄生蛊虫,见缝插针游进她肌肤。
那盏墨荷终究被撕裂。裙子层层叠叠的衬布绞在一起,缚紧她柔软的腰肢。温凛底下光着腿,十几度的天气,膝盖凉得像冰。杨谦南的手掌罩着她的髌骨往边上推,深深嵌入她躯壳。那一霎她竟然觉得有一丝温暖。大火烧开夷门,哪怕意味着败走麦城,也好过一刻未曾温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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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翻覆覆到夜半,理智才慢慢地捡回来。
杨谦南晚上喝了不少清酒,自顾自酣睡过去。温凛有大段的时间审视他的脸。床头一盏灯明晃晃地映着他的面容,把每一分疲惫,每一分沧桑都放大。杨谦南阖着双眼,神情冷淡,无知无觉,只有下耷的眼睑提醒着他的年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