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分明是相似的地名,上海的苏州路文艺气息浓郁,从英国领事馆官邸,到老石库门里弄,扑面而来一个华洋杂居,浮华绮靡的十里洋场。
  那个在风雪天遭窃,身无分文站在街头等人认领的小姑娘,到底是上辈子的事了。
  *
  这天之后没多久,老周找到她,说又有新案子。
  温凛坐在自己的办公椅里,听他眉飞色舞地讲解,甲方是个多么有实力的汽车公司,对他们又是多么信任。温凛惊讶自己确实听说过这家车企的名字。但更惊讶的是,这么大的案子居然会找上他们公司。
  老周被她气得一屁股坐下来,用不在调上的普通话质问她:“lynn,你能不能对公司有点信心?”
  温凛哂然一笑。
  老周大名叫周正清,是个新加坡人。
  这行的老板大多不是大陆籍。广告业最鼎盛那几年,4a公司的楼里都是一层外国面孔,一层新马泰。如今每个人都明白,这条衰老的虬龙早已盘不上云天,应届生薪酬年年走下坡路,有想法的一拨人早就辞职做起新媒体。
  相比下来,老周对行业显得太过乐观。半年前他还是美国某广告公司巨头的高层,由于娶了个中国老婆,毅然决定来大陆单干,做自己的创意热店。
  温凛那时还是他的同事,周正清看中她的履历,忽悠她做他的合伙人。
  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lynn,传播绝不是一种商业,它是一种艺术。拿着几个既定概念违心地写策划,再看着策划案被实现得面目全非,多么浪费你的创造力?你有你自己的风格,有你自己的理想,应该有一个地方让你大展拳脚。和我一起回国,我们做自己的品牌,做能被称作艺术的产品!”说得热血沸腾。
  换作其他人,可能会给他预约精神科医生。
  但温凛考虑了一个月,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绿卡,随他回国创立了现在的公司。
  国内大环境对创意产业并不友好,温凛担着一个合伙人的名头,薪资远不如在美国的一半。但她前几年把自己餐厅的股份转让了出去,做了几笔成功的投资,终于不再需要依靠工资过活,可以真正去做一些一看就不赚钱的营生。
  周正清也是偶然有一次,听说温凛在衡山路有一套三居,回家后和太太连连感叹,说时代真的变了啊,就是有一群聪明又能拼的小年轻,让他们这群老骨头都坐不住。
  那是春雨时节,好风里吹来多少喜讯,万物生长,生机焕发。
  也是同一天,绪康白告诉她,他要结婚了。
  彼时温凛和他还没有重新熟络起来。
  出国那几年,温凛和国内所有朋友都保持着只有逢年过节会相互祝福一次的联系频率。尤其是绪康白那几年事业颇为成功,意味着联系更少。
  温凛没料到他会给自己发请柬。
  她略显疏离地参加他的婚礼。睽违多年的老友,竟一时想不出祝词,温凛词穷地祝了一句“早生贵子”,绪康白笑了好一阵。好像别人说这句话都正常,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像不懂衰老为何物的小孩子拱着手祝人寿比南山,有种别样的天真。
  他拍拍她的头,说:“你呢?决定来上海了?在哪里高就?”
  温凛点头,说自己在和人一起做公司。
  他们是从她去参加婚礼之后,才重新开始频繁联络的。
  那年春天,温凛在上海刚刚站稳脚跟,绪康白几乎是她唯一的私交。她休假出国找不到伴,绪康白把老婆贡献出来,说:“反正她上哪都是买东西,你们一起玩。”
  他们仨拉了个微信群,旅行期间他老婆每天在里面分享购物清单。绪康白几乎不吭声,百忙之中出来冒个泡,说:“你别带坏人家温凛。”他老婆嗔怪:“哎呀人家温凛做广告的,轮得到我带坏伐啦?”
  林夕在大陆出版过一本杂文集叫《曾经》,扉页上写道:“可待成追忆的当时,都是我们的亲生骨肉。”
  温凛后来回忆这段没有杨谦南的日子,心里还是会留有一丝温情。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