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快穿] 第317节(3 / 4)
“这里有很多药材,我了解到的情况是日本和韩国都从这里进口中药材。如果好好发展的话,这将会是一个不错的产业。”
唐夫人觉得女儿怕是有什么大病,好好的纽约不呆,跑到脏兮兮的中国不说,还要在那里搞什么事业。
上帝呀,她要比她的女儿了解中国多了。中国有什么事业?尤其在乡下,最能挣钱的大概就是种鸦.片了吧。一个城市甚至可以连一家工厂都没有,这样的地方要怎么发展事业?
唐安妮却振振有词:“如果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将来不管在哪儿都会被人嘲笑,就连佣人都看不起我。”
唐夫人觉得言之有理。当家主母可以不出去工作,但必须得懂人情世故,还要精通庶务。否则将来嫁出去了,拿捏不住佣人,要反过来被人人欺负的。
为了女儿将来的夫家生活着想,她终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答应给她转账2万美金。这笔钱到了北京,可以变成10万块人民币。因为这个国家急需外汇,进口更多能让他们提高生产力的设备。
唐安妮挂了电话,内心无比安定。
人生好奇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如果她现在还待在纽约,妈妈要对她絮叨,以后嫁了人该怎样怎样,她肯定会无比反感,说不定还会憋不住跟妈妈吵架。但她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因为她想从家里拿到钱,做她想做的事。
她可真是个坏女孩。这认知让她兴奋又战栗。她不想再做那个循规蹈矩,她只想当踏踏实实做点事情的坏女孩。
如果上帝要惩罚他的羔羊的话,那就让惩罚来得猛烈些吧,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刻。
她愿意为了孩子们的笑容而受罚。
第162章 唐安妮
唐安妮平生第一次修路, 或者更具体点讲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干体力活。
即便在她的少女时代,她追赶时髦进自家工厂打零工时,做的也是写写画画的事。
用妈妈的话来讲, 她的手是大小姐的手, 十指不沾阳春水, 更别说干粗活了。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如果手粗糙了,那可是要命的事。
如果妈妈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一定会尖叫吧。她居然就顶着大太阳, 拿着锤子敲石头,完全不怕晒黑。
虽然在纽约的交际圈, sun tanning是件时髦事。谁拥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 就能说明他(她)经济条件优渥。毕竟要长时间待在阳光明媚的高级度假区绝对不是一笔先开销。
但妈妈对此不屑一顾。
关起门来, 妈妈就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说白种人之所以费尽心思把自己晒得跟黑炭似的, 是因为她们的皮肤太粗了,和猪皮没什么区别,野猪吃不了细糠。晒黑了才好掩饰点。
至于自家身为东方人, 本身就皮肤细腻。洁白如玉的肤色是他们先天的优势,根本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瞎凑热闹。因为没有男人真的喜欢黑鬼。
唐安妮对妈妈的理论没什么兴趣。她也说不清究竟从什么时候, 她已经学会了东耳朵进西耳朵出。不和妈妈起冲突,从不反驳妈妈的话,但她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把妈妈的话都当成圭臬了。
因为事实证明,妈妈的话未必正确。
比方说美黑这件事, 个人审美不同, 无所谓好不好。就是方式在她看来有点傻。
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去晒日光浴呢?如果希望自己看上去黑点儿, 完全可以在太阳底下干活呀。
即便在纽约的朋友们没机会修路, 他们也可以修剪自家的草坪, 打理自家的花圃,或者晒着太阳跑步,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跑去高级度假区晒太阳,又浪费时间又浪费钱,有什么意义呢?
好吧,也许大家都是有钱又有闲,无所事事,不得不想方设法一边浪费钱,一边消磨时间。
为了不让别人看出自己的无聊和无趣,所以他们才冠上高大上的名义,称之为所谓的格调。
据说在中世纪时期,拥有苍白的皮肤才是身份的象征。因为只有贵族才能待在城堡里,成天不晒太阳。普通的劳动者都要在烈日下奔波,不晒黑才怪。
所以现在美黑也不是为了所谓的健康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吧。如果真积极的话,为什么不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呢? ↑返回顶部↑
唐夫人觉得女儿怕是有什么大病,好好的纽约不呆,跑到脏兮兮的中国不说,还要在那里搞什么事业。
上帝呀,她要比她的女儿了解中国多了。中国有什么事业?尤其在乡下,最能挣钱的大概就是种鸦.片了吧。一个城市甚至可以连一家工厂都没有,这样的地方要怎么发展事业?
唐安妮却振振有词:“如果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将来不管在哪儿都会被人嘲笑,就连佣人都看不起我。”
唐夫人觉得言之有理。当家主母可以不出去工作,但必须得懂人情世故,还要精通庶务。否则将来嫁出去了,拿捏不住佣人,要反过来被人人欺负的。
为了女儿将来的夫家生活着想,她终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答应给她转账2万美金。这笔钱到了北京,可以变成10万块人民币。因为这个国家急需外汇,进口更多能让他们提高生产力的设备。
唐安妮挂了电话,内心无比安定。
人生好奇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如果她现在还待在纽约,妈妈要对她絮叨,以后嫁了人该怎样怎样,她肯定会无比反感,说不定还会憋不住跟妈妈吵架。但她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因为她想从家里拿到钱,做她想做的事。
她可真是个坏女孩。这认知让她兴奋又战栗。她不想再做那个循规蹈矩,她只想当踏踏实实做点事情的坏女孩。
如果上帝要惩罚他的羔羊的话,那就让惩罚来得猛烈些吧,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刻。
她愿意为了孩子们的笑容而受罚。
第162章 唐安妮
唐安妮平生第一次修路, 或者更具体点讲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干体力活。
即便在她的少女时代,她追赶时髦进自家工厂打零工时,做的也是写写画画的事。
用妈妈的话来讲, 她的手是大小姐的手, 十指不沾阳春水, 更别说干粗活了。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如果手粗糙了,那可是要命的事。
如果妈妈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一定会尖叫吧。她居然就顶着大太阳, 拿着锤子敲石头,完全不怕晒黑。
虽然在纽约的交际圈, sun tanning是件时髦事。谁拥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 就能说明他(她)经济条件优渥。毕竟要长时间待在阳光明媚的高级度假区绝对不是一笔先开销。
但妈妈对此不屑一顾。
关起门来, 妈妈就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说白种人之所以费尽心思把自己晒得跟黑炭似的, 是因为她们的皮肤太粗了,和猪皮没什么区别,野猪吃不了细糠。晒黑了才好掩饰点。
至于自家身为东方人, 本身就皮肤细腻。洁白如玉的肤色是他们先天的优势,根本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瞎凑热闹。因为没有男人真的喜欢黑鬼。
唐安妮对妈妈的理论没什么兴趣。她也说不清究竟从什么时候, 她已经学会了东耳朵进西耳朵出。不和妈妈起冲突,从不反驳妈妈的话,但她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把妈妈的话都当成圭臬了。
因为事实证明,妈妈的话未必正确。
比方说美黑这件事, 个人审美不同, 无所谓好不好。就是方式在她看来有点傻。
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去晒日光浴呢?如果希望自己看上去黑点儿, 完全可以在太阳底下干活呀。
即便在纽约的朋友们没机会修路, 他们也可以修剪自家的草坪, 打理自家的花圃,或者晒着太阳跑步,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跑去高级度假区晒太阳,又浪费时间又浪费钱,有什么意义呢?
好吧,也许大家都是有钱又有闲,无所事事,不得不想方设法一边浪费钱,一边消磨时间。
为了不让别人看出自己的无聊和无趣,所以他们才冠上高大上的名义,称之为所谓的格调。
据说在中世纪时期,拥有苍白的皮肤才是身份的象征。因为只有贵族才能待在城堡里,成天不晒太阳。普通的劳动者都要在烈日下奔波,不晒黑才怪。
所以现在美黑也不是为了所谓的健康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吧。如果真积极的话,为什么不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