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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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孙思佳在圈子里面混了好几年,虽说不红,却觉得拍照片经验怎么说也比看上去就刚出道的程素强。
  他站在程素身边,将身子靠过来在她耳边道,“待会儿我会尽量带着你的,别怕。”
  程素脸上的表情没怎么变,出于客套对他干笑了一声,嘴角形成一个极浅的幅度,甚至连一颗牙齿都没有露出来,程素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身体向后退了一步和孙思佳保持一定的距离。
  她是真的不太喜欢和陌生人靠的太近,尤其是异性。
  摄影师道:“孙思佳,把衣服换一件。”
  听到之后孙思佳不乐意,觉得自己穿这身很帅气,尤其是在美女面前更想展现自己帅气的一面。
  李佳雨作为孙思佳的远房亲戚,对于孙思佳的脾气也是知道几分,从小养尊处优的长大自然形成了一幅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一开始看到的时候觉得好看,但是经过摄影师的提醒,李佳雨也觉得不太适合自己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大学时期的形象。
  于是自己开口道:“思佳,你有看过佳雨姐的小说吗?佳雨姐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啊,在大学的时候,并不是特别富裕,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男生。而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呀。”
  “可能是小说里面的男主角买不起的,也是考虑到还原人设,所以才让你换衣服,当然思佳长的这么好看就算是穿着普通的休闲外套,也会很好看的,相信自己的颜值。”
  李佳雨这一番话说得特别有技巧,对着有少爷脾气的男生你必须要恭维着说,让他开心了,他才会顺着你的意去做。
  不然你就直截了当,有些命令意味的跟他说,他是不会听你的话的,反而会你对着干。
  但李佳雨这样说会让孙思佳觉得:佳雨姐是认同他的颜值,赏识他原本的穿衣风格,以及在美女面前充分帮自己展示了财力。
  这一番话下来,果不其然孙思佳在看了一眼程素之后,爽快问道:“衣服在哪里?我换吧。”
  程素不知道孙思佳有没看看她,反而心中暗道:不愧是自己昨天晚上看完原爱书籍的作者李佳雨!
  这一番虚溜拍马的话说出来,却让人觉得正好拍到了马屁股上,自然无比。
  只是几句话就让有些难搞的孙思佳乖乖换了衣服。
  程素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抿嘴轻笑:嗯,文化人就是不一样,拍起马屁来也是有门道的,自己可得学着点儿。昨天晚上的深水鱼雷可没白给李佳雨的作者专栏投。
  这不第二天,还没开工之前自己就有了为人相处之道上面的收获。
  程素见孙思佳走向停在一旁的车内去换衣服,遂问道:“佳雨姐我需要换吗?”
  李佳雨笑道:“不用,提前看过我的小说吧?其中有一个片段,男女主角第一次出去约会的时候,穿的就是白色的毛衣,棕色的牛角扣外套。”
  “小美女,提前看过我的小说吧,功课做的不错有备而来啊。”
  他这样一说程素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既然李佳雨已经这样认为,她也不再做多余的解释,毕竟这是一个美好的误会,程素冲她笑了笑露出洁白的两颗牙。
  李佳雨觉得程素这个样子可爱极了,美萌美萌的,想到昨天晚上自己登录了作者后台,给自己投雷看到的网友名称。
  过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道:“我昨天看见了有一个读者给我投了深水鱼雷,程素那个读者是你吧?”
  程素定住,眼珠子向左边斜了一下,又向右边转了一下。最终瞪大眼睛看着李佳雨心中暗道:李佳雨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因为看李佳雨的小说,让她发现了一个名叫晋江文学城的有趣文学网站,然后在里面收藏了好几本小说,准备开始阅读。
  李佳雨看着程素那副愣头愣脑的样子心中忍俊不禁,面上带着一副神秘的笑容一本正经道:“嗯,那个给我投深水鱼雷的读者的id名,是她的手机号后几位数,我对你的手机号码有印象。”
  程素听到之后暗道:其实她就是想只是想默默的给自己喜欢的作者支持一下,而且好不容易大方一回,今天第二天就被最近喜欢的作者,将这个自己原本想隐藏起来的事情说了出来。
  心里有点开心,又好像有一丝没有藏住自己心里一点小秘密的纠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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