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极品女配[快穿] 第20节(3 / 4)
这时,一辆自行车停在他们前面,来人叫道:“卫宗?”
林卫宗看向男人:“舅舅。”
向峥光穿着中山装,他的五官和向红霞有几分像,脸部线条锐利。在亲人面前,他性子温和。在外人面前,他不苟言笑。他作为革.委会的领导,为了压住底下的牛鬼蛇神,时常板着一张脸,气质冷肃凛冽。
林卫宗不怕向峥光,小时候林国栋和向红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他,他们就把他交给向峥光。
两人虽是甥舅关系,感情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舅舅,这是我对象苏糖,我今天带她上门见了爸妈。”林卫宗态度亲近的将苏糖介绍给向峥光认识。
苏糖乖巧喊人:“舅舅好。”向峥光一看就不好惹。
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返回顶部↑
林卫宗看向男人:“舅舅。”
向峥光穿着中山装,他的五官和向红霞有几分像,脸部线条锐利。在亲人面前,他性子温和。在外人面前,他不苟言笑。他作为革.委会的领导,为了压住底下的牛鬼蛇神,时常板着一张脸,气质冷肃凛冽。
林卫宗不怕向峥光,小时候林国栋和向红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他,他们就把他交给向峥光。
两人虽是甥舅关系,感情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舅舅,这是我对象苏糖,我今天带她上门见了爸妈。”林卫宗态度亲近的将苏糖介绍给向峥光认识。
苏糖乖巧喊人:“舅舅好。”向峥光一看就不好惹。
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