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食闲饭 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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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听着,李均意敏感地发现,父亲那天的状态很不正常,太兴奋,兴奋得几乎诡异,那是李均意从未见对方脸上有过的表情。
  仪式结束后,他没用惯常的结束语,说的是:“请主宽恕我的罪过。”
  后来发生的事情,李均意的记忆是混乱的。
  讲堂里似乎是瞬间就乱了起来,有人惊呼,有人尖叫,有警察冲进来。
  他听到父亲拿着话筒大声说了些什么,可讲堂里很吵,他耳朵里嗡嗡作响。他看见父亲拿着一把匕首刺进胸口,血不断往下滴,弄脏了地上那本《圣经》。他还看见父亲的表情,微笑着,神情欣慰,没有遗憾的样子。他对自己做了一个手势,五指并拢,举在额际,像是敬礼,然后下放,改伸小指,在胸部点了两下。李均意快步跑过去……很快有警察上前来把他拉走,他看不见那张脸了。
  后来。
  好像是被什么人带着去了警局。有人来跟他说话,问他情况,他想开口,但没力气发出声音,只能怔怔地看着对方,似乎失去了语言能力。那种状态很奇怪,似乎是难过的,但哭不出来,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他呆坐了一个下午。
  那个叫林家理的警察,在旁边陪他坐了一个下午,抽着烟,跟他说了很多话。
  “他们让我别跟你讲神父的事情,说你是高考生,成绩好得不得了,怕影响你心理健康。”林家理道,“但我觉得,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你有知道的权利。现在你告诉我,想不想听?”
  良久,李均意轻轻点头。
  林家理说,在那封寄给自己的信里,神父交代了他过去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
  李初,原名高朗,哈市人,是个弃儿,被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拿收废品的钱拉扯大。
  小时候他身上总是脏兮兮的,没人记得他叫高朗,大家都只叫他破烂。过得是苦了些,可他读书争气,在学校总是考第一名。
  小时候,高朗有一个玩伴,叫江蝶。那是一个住他们废品棚附近小区里的姑娘,据说,她是被那家开饭店的夫妻收养的。她叫他高朗,不跟别人一样叫他破烂,她不嫌他脏,只要有空就跟他一起去捡瓶子,捡纸箱子。
  高中毕业,养大高朗的收废品老头过世,他考上了大学,没钱读,想放弃。这时候学校老师找到了他,说有个一对一献爱心的善人捐款捐到了他头上,可以供他读完大学。
  高朗离开捡了十八年破烂的地方,外出求学。他的愿望是学成回乡,赚很多很多的钱,跟江蝶表明心意,跟她结婚,让她过上好日子。
  江蝶上完高中就没上了,在家里的饭店帮忙。
  高朗读大二那年,江蝶被谢镇刚强奸。
  某次去江蝶家的饭店吃饭时,谢镇刚盯上了江蝶,开始有意接近,时常单独约江蝶出去。没多久以后,江蝶被谢镇刚灌醉,带去酒店。好巧不巧,那天居然碰上谢镇刚的老婆抓奸,在酒店醒来后,江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冲进房门的齐天敏一个耳光扇到了她脸上。
  三人说法各异,江蝶说是强奸,谢镇刚说是嫖,齐天敏说他俩狗男女通奸。
  齐天敏天天去她家的饭店闹,说她是婊子,是小三,是出来卖的,很快就把事情搞得人尽皆知。
  最糟糕的是,求告无门,她最后败给了谢镇刚哥哥的权势。谢镇业在家里人的压力下,出面替不争气的弟弟摆平了这件事。关系,钱,能做的都做了。江蝶的养父母收了谢家给的钱,居然也劝她,都给了那么多钱,这事儿就过去吧。
  这些事发生时,江蝶一个字都没有告诉高朗。他回去时,已经找不到江蝶了。
  后来她消失了,不知生死,就连她的养父母对她的行踪也语焉不详。有人说,她是没脸在那个地方待着,去了别的地方改头换面重新生活。也有人说,她是被谢镇刚的老婆找人“做了”。什么说法都有,但没有人再见过她。
  时间过去,有新的事件进入大家的视线里,江蝶的名字渐渐被人遗忘。一个诺大的城市,她的消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高朗寻找江蝶无果后,策划了一场谋杀。
  高朗买通了一个小姐,让小姐去接近谢镇刚,设计让齐天敏“撞破”谢镇刚和小姐在酒店里鬼混。事发当晚,谢镇刚喝醉酒回家,跟患有甲亢、当晚精神高度亢奋的齐天敏进行争吵,邻居听到了他们的打斗声。高朗当时就躲在谢镇刚家中,伺机下手……
  听到这里,李均意垂下脸,捂住了眼睛。
  林家理发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停顿了片刻,等他好受些才继续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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