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校园] 第124节(3 / 4)
林以鹿拉开椅子坐下,捏了捏眉心,眼角疲倦:“嗯,靳博屹介绍的,他跟秦先生和秦太太学过一段时间摄影。”
闻言,温凝垂下眼,不管嫉妒也好羡慕也好,他们在一起已成定局,都不会改变。
这些日子,林以鹿显然很累,不知道是因为林宥绅的事,还是因为靳博屹的事。
应该是林宥绅的事情吧,除了年初时有财经新闻特意报道过他的情况,近几个月都没有消息传回国,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温凝咬着自己的唇瓣,手指扣着衣服上的珍珠,裙摆在脚踝处摇曳。她抬起双眸,看向林以鹿,像是做了什么重要决定似的,声音透着几分认真:“我来来回回想了很多遍,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你有知情权。”
林以鹿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闻言,睫毛轻微颤了颤,掀起眼皮看她。
温凝对上林以鹿的眼睛,有一瞬紧张和慌乱,她移开视线,看着草坪上那盏地灯,指甲几乎扣进自己的掌心:“是靳博屹的秘密。”
“什么秘密?”林以鹿的声音跟她的神情一样,透着浓浓的倦怠和无力,似好几天没睡觉了。
温凝细长浓密的黑睫垂下,遮住眼底的情绪,她想起里木盒子里面的东西,心里苦涩又心酸:“他房间展览柜上有一个木盒,那是他隐藏在心底,不会言说的秘密。”
靳博屹那么骄傲的一个男生,他怎么可能会跟林以鹿说他暗恋她已久。
一句话,勾起了林以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她不会因此去打探他掩藏起来的秘密。
林以鹿懒懒的撩了一把头发,问:“关于什么?”
见她这般不在意的态度,温凝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来什么脾气,声音因情绪的起伏而紧绷:“你,里面的东西全部都与你有关。”
林以鹿愣了愣:“你确定?”
“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他是一个这么深情的人。”温凝苦笑着垂下了眼睑,几秒后,她吸了吸鼻子,很艰难的压抑着自己的情绪:“那天晚上我没有骗你,也没有夸大言辞,他真的喜欢你喜欢了很多年,每次去淮京都是去见你。我记得,他每次从淮京回来,心情都会很好,有一次我问他,你喜欢淮京喜欢到什么程度了,值得你花费那么多时间来回跑?”
温凝往下接:“他说,喜欢到想在那边安家。”
书中有一句话说的挺对的:‘对一座城有了好感,必定是因为这座城有了你喜欢的人。’
林以鹿嗓尖泛堵,胸腔里胀满了无以言表的酸涩,淡淡的,却经久不散。
同桌快两年了,林以鹿不是没察觉出靳博屹对她的感情。
只是她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她看过太多了,深知暗恋到底有卑微。
靳博屹他这样一个出类拔萃、被光芒笼罩的天之骄子,有的是本事让爱慕他的人觉得高攀不起,敬而远之。
他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感情冠上“卑微”的记号,那个是女生值得他倾尽所有吗?
是或者不是,林以鹿体验到了。
靳博屹隐秘地付出了一切,明知道这条道路又暗又窄,迈出的第一步就有可能会伤到自身圈子的利益,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朝她走去,像一束光,照亮前路,牵起她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
不会回头,也不会停留,即使落败了,也甘愿平庸度日。
这是靳博屹的选择。
而林以鹿的选择与靳博屹完全相反,她知道自己脚下的道路凹凸不平,她不想让他踏上跟她一样的道路,直接推开了他,就算以后变得陌生,距离拉得遥远,她也不想看到那个高傲的少年变得黯淡无光。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成年之后在淮京置办了一套房产,地址在北礼国际高中附近。”温凝余光瞥到林以鹿陷入了沉思的表情,问道:“你知道那套房子的存在吧?”
林以鹿点了点头:“嗯,住过一段时间。”
林以鹿当时知道靳博屹在淮京买了房,其实挺惊讶的,她不知道他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为了她想停留在这个城市。 ↑返回顶部↑
闻言,温凝垂下眼,不管嫉妒也好羡慕也好,他们在一起已成定局,都不会改变。
这些日子,林以鹿显然很累,不知道是因为林宥绅的事,还是因为靳博屹的事。
应该是林宥绅的事情吧,除了年初时有财经新闻特意报道过他的情况,近几个月都没有消息传回国,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温凝咬着自己的唇瓣,手指扣着衣服上的珍珠,裙摆在脚踝处摇曳。她抬起双眸,看向林以鹿,像是做了什么重要决定似的,声音透着几分认真:“我来来回回想了很多遍,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你有知情权。”
林以鹿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闻言,睫毛轻微颤了颤,掀起眼皮看她。
温凝对上林以鹿的眼睛,有一瞬紧张和慌乱,她移开视线,看着草坪上那盏地灯,指甲几乎扣进自己的掌心:“是靳博屹的秘密。”
“什么秘密?”林以鹿的声音跟她的神情一样,透着浓浓的倦怠和无力,似好几天没睡觉了。
温凝细长浓密的黑睫垂下,遮住眼底的情绪,她想起里木盒子里面的东西,心里苦涩又心酸:“他房间展览柜上有一个木盒,那是他隐藏在心底,不会言说的秘密。”
靳博屹那么骄傲的一个男生,他怎么可能会跟林以鹿说他暗恋她已久。
一句话,勾起了林以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她不会因此去打探他掩藏起来的秘密。
林以鹿懒懒的撩了一把头发,问:“关于什么?”
见她这般不在意的态度,温凝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来什么脾气,声音因情绪的起伏而紧绷:“你,里面的东西全部都与你有关。”
林以鹿愣了愣:“你确定?”
“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他是一个这么深情的人。”温凝苦笑着垂下了眼睑,几秒后,她吸了吸鼻子,很艰难的压抑着自己的情绪:“那天晚上我没有骗你,也没有夸大言辞,他真的喜欢你喜欢了很多年,每次去淮京都是去见你。我记得,他每次从淮京回来,心情都会很好,有一次我问他,你喜欢淮京喜欢到什么程度了,值得你花费那么多时间来回跑?”
温凝往下接:“他说,喜欢到想在那边安家。”
书中有一句话说的挺对的:‘对一座城有了好感,必定是因为这座城有了你喜欢的人。’
林以鹿嗓尖泛堵,胸腔里胀满了无以言表的酸涩,淡淡的,却经久不散。
同桌快两年了,林以鹿不是没察觉出靳博屹对她的感情。
只是她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她看过太多了,深知暗恋到底有卑微。
靳博屹他这样一个出类拔萃、被光芒笼罩的天之骄子,有的是本事让爱慕他的人觉得高攀不起,敬而远之。
他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感情冠上“卑微”的记号,那个是女生值得他倾尽所有吗?
是或者不是,林以鹿体验到了。
靳博屹隐秘地付出了一切,明知道这条道路又暗又窄,迈出的第一步就有可能会伤到自身圈子的利益,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朝她走去,像一束光,照亮前路,牵起她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
不会回头,也不会停留,即使落败了,也甘愿平庸度日。
这是靳博屹的选择。
而林以鹿的选择与靳博屹完全相反,她知道自己脚下的道路凹凸不平,她不想让他踏上跟她一样的道路,直接推开了他,就算以后变得陌生,距离拉得遥远,她也不想看到那个高傲的少年变得黯淡无光。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成年之后在淮京置办了一套房产,地址在北礼国际高中附近。”温凝余光瞥到林以鹿陷入了沉思的表情,问道:“你知道那套房子的存在吧?”
林以鹿点了点头:“嗯,住过一段时间。”
林以鹿当时知道靳博屹在淮京买了房,其实挺惊讶的,她不知道他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为了她想停留在这个城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