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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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大汉和那店老板见了,更是面无人色。
  苍天老爷啊,这次不会遇上化为凡人游荡人间的罗刹了吧!不然一个面容标致,不似俗物的妙龄少女,怎会将纤纤玉指伸进血肉中,沾了血也不怕?!
  其实,不怪乎他们二人这么想。
  洪州和云州,家家户户都侍奉神灵,百姓不敬皇帝,却信神鬼。
  这也是为什么,步莲华会说,他越近云州,就会越危险。
  云洪二州的人很早就知道,贺族万族长的长子,生来就有一双天眼。更何况,天眼一事是首巫亲口认定的,传言不虚,他们深信不疑。
  天眼为何物?那可是能观众生命数,知晓凡人祸福的好东西啊!
  因此,那些年,云洪二州许许多多的人都觊觎着步莲华的这双天眼,妄想他帮自己,乃至全家看上一看。
  至于什么用之折命,损阳寿,当他们问清楚并不是折问命之人的阳寿后,也就放心了。
  “就让他看上一看,能折多久?”
  于是,云州洪州非贺族的富商官吏纷纷递上拜帖,求贺族族长的长子莲华给他们看命。
  拜帖如雪花般飞进贺族,一张张样式精良的拜帖,像那群渣滓扔给万归雁的催命符,笑呵呵拱手来请她许可他们取她儿子的命,再有礼,也都是混账。
  万归雁暴怒,她自然不会答应这样的请求,哪怕没有折命煞这一条,她也不会让儿子施舍任何人一眼。
  她对所有的拜帖,不管是来自地方大族还是佣兵一方的小王,都只有两个字的回应:“滚蛋!”
  拜帖被挡了回去,那些人一看,嗬,软的不成,那就来硬的吧!
  于是,被重金雇佣的江湖人士内家高手像潮水一般涌向贺族重地,那一阵子,步莲华身边不能离人,连吃饭睡觉,身边也跟着族中高手,就怕一个不小心,他便会被人捉了去。
  这日子熬了半年,万归雁实在疲于应付,她手边还有族中要务,无法分出精力来照顾步莲华,无奈之下,把儿子送至昭阳,由步实笃看护。
  昭阳不似凉州云州这些野地,毕竟是北朝帝都所在,离得又远,又是重兵之地,江湖人不敢在此造次,云洪二州的人这才消停。
  由此事便可窥见,这附近的人对鬼神天命一说有多深信不疑。大汉看着那个活生生的美人从血肉中抠出金珠,面不改色,眼中半点不惧,抖了一抖,甚至想起了刚刚扛着这个女人跑时,她张开血盆大口,尖牙狠狠刺入他手中……这还是人吗?!
  他冷汗直流,再看那个铁青着脸的红衣公子,满身华锦,随手一抛就是金银,像是凭空摸出来的一样,无穷无尽。
  他们一定是惹上神仙鬼物了!
  店老板和大汉对视一眼,头如捣蒜,口呼饶命。
  步莲华手上的银鞭像灵蛇一样,轻轻一扬,绞住大汉的脖子,拖至身边,收了他的刀,放手上掂了掂重量后,随意挽了个花,向后一抛,刀入泥中,颤动不已。
  步莲华了然一笑,闭着眼睛,肯定道:“你是泽阳的兵,你的将军是程浩,你为何到彭城来?”
  这个将军程浩,手下并非正规军,他本是洪州泽阳的一个小山贼,靠打劫来往商队营生。
  泽阳因地理位置特殊,处云洪二州交接处,又与洛州接壤,是贺族出山必经之路,暂居者多为跑商之人,本地人反而少,人口流动量大,比墨城的情况还要复杂,谁接手都是烫山芋,因此无论贺族还是南北两朝皆把此处放置不谈。
  山贼程浩就靠不要命地劫商发家,将山寨越做越大,佣兵三城,近五万之众。
  七年前,洪州归属大宛,州牧奏请主公对程浩进行招安,封他泽阳将军,因而,山大王程浩立刻就成了北朝的土将军,名正言顺霸守泽阳城,不过,程浩此人也很上道,大将军到手后,就下令部下不劫路过泽阳彭城淮治等地的北朝商队官旅,以此来向北朝示好。
  大汉身上带的刀,并非官制,相当沉,且头重脚轻,手柄粗糙,因而,步莲华有此一猜。
  “仙家,仙家饶命!”大汉吓得大腿控制不住地抖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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