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来信 第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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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他才说:“就这事?”
  她在心里腹诽,当然,要不然她能有什么事。他在电话里“嗬”地笑了一声,出其不意地爽快答应:“出来吃宵夜,我讲给你听。”
  他给了她一个地址,她撂下没写完的稿子匆匆赶过去。那个地址离前不久刚开张的海岸酒店不远,还是南湖畔声色场所聚集的著名地区,她坐的出租车所过之处皆灯红酒绿。可没想到司机循着地址找了半天,最后找到的却是后巷里一家小到不能再小的小吃店。
  她到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里面,点了一小桌吃食,招呼她说:“这家店是我前两天才发现的,片儿川比你带我去的那家好多了。”
  小吃店灯光昏暗,店堂里只有他们一桌客人,身后的冰箱嗡嗡作响,店主坐在柜台后面托腮打着瞌睡。她坐下来吃了两口,连忙问:“你知道傅维贤和晏小勤什么底细?”
  他顿了顿,回答:“他们两人确早有关系,傅维闲投了不少她拍的影视剧,两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一起赚钱互利互惠的关系。”
  她着实担心:“大财阀有钱人,我可惹不起。”
  他一笑,低眼缓缓喝着一杯茶,顿了顿,又说:“晏小勤现在麻烦大得很,估计不会有时间来对付你。”
  “什么麻烦?”她追问。
  他还是十分笃定的样子,不急不缓地回答:“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也不过就是这一两个星期的事了。”
  傅修远还是那个傅修远,说话喜欢说一半留一半,神神秘秘,总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他的眼神也和初见时一样,平静无波,但又好像带点深意,总让你怀疑他窥破了你什么秘密。难得这一次他与往时有些许不同,今天他倒没穿得西装革履,而是一件入时的黑色粗棒立领毛衣,看起来很贵的皮夹克和皮手套随便扔在一边。
  黑色一定是他偏爱的颜色。她还从来没见过他穿其他的颜色。
  他不肯说她想听的事,她后悔莫名其妙地跑出来,白白花了十几块打车钱。不过既然来了,肚子又饿,她还是兢兢业业吃掉了面前的片儿川,吃了片刻又发现,其实只有她一个人在吃,他慢慢喝着他那杯茶,面前的筷子却根本没有动。
  “你不吃?”她问。
  他低头似乎在想着什么事,听到她问才抬起头,向远处扬了扬下巴说:“在那里早已经吃到想吐。”
  她想了一想才明白过来,“那里”应该是指那片灯红酒绿的会所和夜店中的哪一家吧。这倒反而不让她奇怪,和路边摊和小吃店相比,会所和夜店想来与他合拍多了。
  他转着手里的茶杯,忽然又加了一句:“今天是我生日。”
  这句她又不大相信,可她还没说什么,他好像已经看透了她的想法,一笑,把钱包掏出来,打开证件让她检查。
  那并不是她常见的证件,而是一张香港身份证,上面确实写着他的生日。她学着tvb里人物的腔调调侃他:“香港银,怪不得口音怪怪的。”
  其实他的声音醇厚好听,口音也不带港台腔,但一句玩笑话好像打开了他的话匣子。他停下手里的茶,回答说:“我确实出生在香港,却也算不得香港人,小时候就跟母亲搬去了旧金山,一直呆到大学毕业才回国。”
  那时候他其实还小,记不得母亲为什么带着他搬去了旧金山,大约那时候正是很多人离港的年代。他们在旧金山住的地方叫atherton,是家家户户深宅大院,层台累榭的小区。父亲常常不在家,家里便只有他和母亲,但并不清冷,因为同一屋檐下还住着阿姨,厨子,保安,司机。平常带着他的是陈妈,一得空就喜欢把电视调到中文台看长篇连续剧,常常看到半夜熬红了眼睛。母亲让保安在家里养了两条德牧,说是房子太大,怕遇到歹人。说起来美国是个奇怪的国家,罪犯似乎更热衷于抢劫穷人,像atherton这种金玉满堂的地方反而可以夜不闭户。作为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孩,他自然很喜欢那两条德牧,给它们取名叫cookie 和biscuit,恨不得天天跟它们一起吃住,虽然它们的作用不过是屡屡吓退来送信的邮递员。但有时候,当它们站在大门口仰着脖子狂吠时,他会在窗口看见自家的林肯车缓缓驶入车道。等他飞一样狂奔下旋转楼梯,一定会看见他父亲提着行李刚好从车上下来,微笑着朝他张开双臂……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跑了题,微微还好奇地想多问几句,他已经眼神一闪换了话题:“你的南岛特稿呢?有什么进展?”
  她说:“北岛民宿的老板刚帮我找到一些新的材料。”
  他笑了笑说:“哦?真的啊?老板人不错,挺热心的。”
  她的思绪已经陷入那些日记的内容,原原本本讲了讲日记里的内容,推测说:“你说傅氏的创始人傅天宇有没有可能认识孙惠贞?不知道傅天宇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心里想,凉薄,嗜血,利益至上,傅家人莫不如是。
  这时候她的电话响起来,是那个艾和平打来的,告诉她要给她送来一箱福利院小朋友新做好的手工艺品,已经到了她家楼下。她站起来告辞,他也站起来说:“那我送你回去。”
  走到外面,夜空晴朗。小巷里完全没有行人车辆,只有远处夜店隐约传来的人声,还有天边被霓虹染红的一抹亮色。到了路边的停车场,微微发现他没开那辆熟悉的那辆黑车,而是换了那辆她见过的小跑车。她定睛认真看了看logo,才认出来是传说中的兰博基尼。他一挥手把钥匙扔给她:“我今晚喝了酒,还是你来开吧。”
  她从来没开过这种跑车,坐下来感觉就像坐在地板上,视野太低,伸长了脖子也看不到前方路面,一脚油门下去,加速度把她一把掀到椅背上,立刻人仰马翻。她万分不习惯,而且本来车技就不好,一路都开得战战兢兢,车速慢到像乌龟爬行,他偏偏还在一边笑话她:“别紧张,开快点,不就是一辆车,撞坏了又不要你赔。”
  她还以为跑车里一定只放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没想到播放的又是她耳熟又叫不出名字的古典音乐,大概又是什么以一大串数字为题的肖邦练习曲。只是窗外马达呼啸,根本听不清楚什么音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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