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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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i)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安居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
  “小国寡民”,是说人少国小。“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是说国小人少,不必求奢华,没有必要备有太多的武器装备。即使有什伯之器,也应当是备而不用,或万不得已时才用。“什伯”者,数也。“什”者,十也。“伯”者,百也。古代军队五人为“伍”,二五为“什”,百人为“伯”。“什伯”是古时军队的建制名称。犹如今之师团营连建制一样。
  “什伯之器”,是言兵器之多。兵器乃不祥之物,但它是由人掌握的,人心善,则器亦善;人心恶,则器即随之杀伤人命而造恶。所以圣人对使用兵器慎之又慎,惟在迫不得已的外侵内乱时而用之。兵器愈先进精良,其杀伤力愈大,残害生灵愈多,总归不是善事。兵器愈多愈好,必然助长无德之人的杀心,用于争胜斗奇,以强欺弱,残害生灵,造下无端罪恶。追求兵器的精良,必然日入于奢华,耗民资财,失去俭朴美德。
  所谓“小国寡民”,是老子的一种美好的理想社会。其本意并非要使国家变小,而意在使国家管理机器的职能越来越小,并逐步走向消亡,实现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寡民”也不是要人口稀少就好,而是要使天下人人都具道德,复归于先天淳朴。人民皆有厚德,自觉遵行天道规律,社会安定,天下太平,也就无需庞大的国家管理机器。如此虽央央大国,民众亿万,治理犹如小国那样容易,此即“治大国如烹小鲜”。道德行天下,天下太平,国家消亡,军队兵器也将消失。即使有也无用场,使兵器各安于俭朴无欲之性,共处于天地清静之中。
  所谓“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是老子在以言其志,寄望于天下万国成为一国,实现“小国寡民”的无为之治。人民返朴归道,内足而外无所慕,不求物器之大,不贪非分之想;以现有为美,知足常乐,安分守己。
  舟车甲兵皆为众多兵士所用之器,非一人所能独用。天下无事,故兵器常被弃之而不用。古时人淳事简,以自力的衣食为甘美,以简居土俗为安乐,书契尚且很少用,而以结绳代之。人与人相亲相爱,国与国友善相处,所以“什伯之器”常被弃置。由此可见古时的先辈们多么纯朴!
  大道至简,大道是一。正如空净师所云:“愈简单的东西,愈接近于道;愈复杂的东西,愈远于道。”由是而知,“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的真意,是寄望于后人修道德以复淳朴之心。作为中华先祖的子孙,如今人心不古,视老祖宗们的淳朴为愚钝,以西方现代物质文明为荣耀,这正是人心的颠倒,亦是数典忘祖的大不孝。每个天良不昧的炎黄子孙,都应为此而脸红!
  对照当今世界,与圣祖所寄望的道德盛世相去甚远。当今人类社会,火药味甚浓,军备竞赛激烈,毁灭性武器日益翻新。大国侍强欺弱,称王称霸,炫耀武力,动辄(zhé)欺侮小国,屠杀无辜生灵,已为天道所不容。若太上在世,亦会为之痛心疾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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