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4)
“善为士者”,都是慈爱人民,不忍生灵涂炭,不逞兵强之能。因为逞强者必遭天谴,故藏其威而使人不知其威,敛其勇而使人不知其勇。外表若似儒雅,而胸中自有运作,不以武为用,而是以慈善为武,这才是真能武。因为只有慈心才可以感恪天地,才能得天地万物的相助与呵护,故其力大无比,其战自胜,其守自固。故曰“善为士者不武”。
观今之世人,多爱耀武扬威,以炫耀武力为荣,动辄(zhé)以飞机坦克去欺侮别国,伤杀无辜生命。其不知露就是“漏”,其意深邃(sui)。做人也是如此,凡是爱夸耀显露者,好夸夸其谈者,爱显才图名者,皆是德性浮浅,不知大道贵藏之理,不知天高地厚者。俗有“满瓶子不响,半瓶子咣当”之说,就是对这种浅薄者的写照。对修真者来说,“人心要空,道心要实”,这才是正确的处世态度。
【善战者不怒;】
不但善为士者不武,又言“善战者不怒”,是说善以道应战者,即使大敌当前,大兵压境,兴正义之师讨敌,也要胸怀庄严正气,恬淡为上。一个胸怀大略的统兵者,不会轻易发怒,不以邪怒存心,不有诛杀怒心,以慈心相感,则祸可化于未萌之时。如果怒而出师,愠(yun)而交战,即便是不含有侵伐暴戾的成分,也为兵家所忌。正如《孙子兵法》所说的“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两军对阵,不审敌我力量,不察天时地利,而轻出怒心,必有忘乎所以,轻敌冒进,轻用其锋之过。如此,则易失必胜之宝——仁慈心,而招致失道丧德,此即是“不善战”之义。
善战者,不以力伏人,而以德服人。心怀正气,运筹深谋,在战略上轻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必待知己知彼,条件具备,胜利在握,且是不得已而战时,则战必胜,何须要生怒呢?凡正义之战,不用自怒,而是用众人之怒。众怒必得天助,则己不怒而天自怒,能聚天下之众怒为怒,其怒力大而无穷,怒而无所不克,战而无所不胜。“善战者不怒”即此义。
不仅用兵“不怒”,即使做人处世亦应如此。寻常人要做到不怒很难。即使常见的弈棋娱乐,也常为一子一着而恃气相争,忿然相怒。何况于遇到剧烈的利害冲突时,更易感情用事,大动肝火,大发怒气。此怒气为阴邪之气,不仅伤人,而且害己。
慈善是肝脏中和正气的能量精华,而怒气则为肝脏中的阴火邪气。故中医有“怒伤肝”之论。修真界有“火烧功德林”之理。怒气是人心失控,正不压邪。阴邪之火怒烧之后,必使体内受损,道性物质便被火焚成灰烬,前功尽弃。
世有“怒发冲冠”之说,人若盛怒之后,五脏必伤,性命皆损。故常养太和中气,使水火相济,阴阳平衡,以真水制邪火,方可五行和合,性命安康。
【善胜敌者不与;】
此句是接上句而说。在太上看来,“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不如“善胜敌者不与”。
“善胜敌者不与”,是指不战而胜之义。此即孙子所说:“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善以道胜敌者,胜之以仁德。不与敌强争,先避敌之锋;不与敌硬拼,以慈善化敌心。树立我必胜之心,激发我之勇,则敌不战而自服。
“与”者,犹示,此处又有给与的意思。“善胜敌者不与”,是说将我之兵力、计谋暴露与敌,等于把自己给与了敌人。我之所谋,敌皆知之;我之所作,敌皆见之。这种浅而不密,疏而不谨,都是轻敌行为,必不能胜敌。善于胜敌者,必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使敌无间隙可入,侦察而不能见。动之于无形,发之于无声,战则必胜。敌虽败退,终不知何因而败。“善胜者不与”即是此义。
有德之人,皆是深沉稳重,不轻言,不妄动;言则有机,动则有时,言行皆不出道德。世俗之人,言则口惹悬河,行则锋芒毕露。凡事惟恐人不知,夸己乏人,争胜好强。此种人办事难于大成,必是取败之道。
【善用人者为之下。】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说善于用人的人,必先有谦下之德,才能得到人的诚心辅佐。犹如江河之处下,川流自然归之一般。领导者若高高在上,自高其智,目中无人,则有智者必不肯忠诚效力。好逞其能者,有才能的人必不肯与其相处共事,此类即是“不善用人”之人。
“善用人者”,不显露其能,不自是其智。有智而不显智,以智下于人,不自恃其才,虚心求教,集思广益,聚人之智补我之智,则众人之智皆是我之智也。不自夸多能,处下于人,以人之能补我之能,则众人之能皆为我之能。善用众人之才以为才,善用众人之智以为智,所谓卑以下人者,皆是虚怀若谷,谦尊而光。如是,可使人人效智,个个进能,聚天下之智慧于一身,有此善战善胜之能,则天下事易如反掌,有何事不可成?何谋不可就?何必要显“我在人之上”之能呢?
不以己为能,以德为重,以众人为上,礼贤下士,恭敬下属。敬人者人必敬之,贤能者必能效其力。刘邦筑台拜将,怀着真诚之心,终而感动了韩信为其效力。刘备三顾茅庐,才得诸葛亮的匡扶汉室,鞠躬尽瘁(cui)之助。此皆是“善用人者为之下”的史例。
【是谓不争之德,】
此句是伸明上四句之义。上文所谓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皆是“不争之德”。
“不争之德”,就是用柔之道。善为士者,不自用其武,不以武相争。不争之人,其心性涵养必深。善战者,不以怒加人,是不以怒去争;不争则进退自如,攻防有法,运用自然。善胜敌者,不轻易露与人,不争于“与”,则韬略必精,指挥若定。善用人者,必先具谦下之德,不以恃上为争,下属才能拥护服从,愿为其效力,此便是用人之力。以上数句,都是论述不争之理,“是谓不争之德”。不争则取善必广,此谓之曰“德美不争”。
以此观之,天下之事,惟有不争之德可以服人,用人之力可以威震天下。不争之德,上可以合天意,下可以顺民心,处处可用善,无处不可善,无事不宜善。如能体悟真常之道,深得“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之德,则无论修身处世,无论待人接物,必能随心应手,不争而自得,不劳而自成。
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该来的去不了,该去的留不住。细想大至天道规律,小至身边琐事,桩桩件件,哪一件是争来的?心想上天去揽月,在常人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现实生活中许多现象,看似人为去争取,其实取中有自然。自然规律中没有的,即使争得头破血流,也终归是枉然。本无官运去伸手,甚至以钱换权;本无财运去争抢,甚至去贪去盗。到头来必然是钱权两空,此乃不言之理。
凡是好争者,终必是得而复失;而不争者,则终是得而不失。德者自得,无德者不得。得失之理,惟在一个“德”字上。故综之曰:“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不争之德,不但具有以上四德之美,又言“是谓用人之力”之妙。此句又深入一步,继续申明不争之理。
“用人之力”,既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德心。德高望重之人,虽不言令,则众人皆会聚集周围,为之效力。无德之人,即使有人终日歌功颂德,高唱赞歌,也难得天下人心的响应。用人之力亦是一句空话。
天下的用人者,都是位处要职,身居高位者。如果惟知自己位高尊大,身价贵于别人,不知以虚心处下为人,必不能为下属所诚服。凡是自高自大者,都不会得人心,自高者人必远避,自大者必是孤家寡人。虽欲求用于人,而人心疏远,难以凝聚其心,其力必难为我所用。惟有不争之德,才能用人之力。不用武,却能用人之武;不自怒,却能用人之怒;不与人,却能使人与我;不上人,却能使人乐于效我。如此,则能用人之力,则我不劳,而事却无不成就;则人之力,皆为我之力。
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个人的作用只不过是沦海一滴水,宇宙一粒尘,实在是微不足道。只有把自己溶于大宇宙,融于万物众生中,融于天下百姓中,人生才有价值,生命之光才能永远闪光。
一烛之光终有尽时,萤火之光微之又微,有什么值得高傲的?众人是圣人,以众人为师,处处做众人的小学生,这才是大智者。众人拾柴火焰高,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能团结广大群众,善于调动众人之力,力则用之不穷。“用人之力”,盖是此义。
【是谓配天,古之极。】 ↑返回顶部↑
观今之世人,多爱耀武扬威,以炫耀武力为荣,动辄(zhé)以飞机坦克去欺侮别国,伤杀无辜生命。其不知露就是“漏”,其意深邃(sui)。做人也是如此,凡是爱夸耀显露者,好夸夸其谈者,爱显才图名者,皆是德性浮浅,不知大道贵藏之理,不知天高地厚者。俗有“满瓶子不响,半瓶子咣当”之说,就是对这种浅薄者的写照。对修真者来说,“人心要空,道心要实”,这才是正确的处世态度。
【善战者不怒;】
不但善为士者不武,又言“善战者不怒”,是说善以道应战者,即使大敌当前,大兵压境,兴正义之师讨敌,也要胸怀庄严正气,恬淡为上。一个胸怀大略的统兵者,不会轻易发怒,不以邪怒存心,不有诛杀怒心,以慈心相感,则祸可化于未萌之时。如果怒而出师,愠(yun)而交战,即便是不含有侵伐暴戾的成分,也为兵家所忌。正如《孙子兵法》所说的“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两军对阵,不审敌我力量,不察天时地利,而轻出怒心,必有忘乎所以,轻敌冒进,轻用其锋之过。如此,则易失必胜之宝——仁慈心,而招致失道丧德,此即是“不善战”之义。
善战者,不以力伏人,而以德服人。心怀正气,运筹深谋,在战略上轻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必待知己知彼,条件具备,胜利在握,且是不得已而战时,则战必胜,何须要生怒呢?凡正义之战,不用自怒,而是用众人之怒。众怒必得天助,则己不怒而天自怒,能聚天下之众怒为怒,其怒力大而无穷,怒而无所不克,战而无所不胜。“善战者不怒”即此义。
不仅用兵“不怒”,即使做人处世亦应如此。寻常人要做到不怒很难。即使常见的弈棋娱乐,也常为一子一着而恃气相争,忿然相怒。何况于遇到剧烈的利害冲突时,更易感情用事,大动肝火,大发怒气。此怒气为阴邪之气,不仅伤人,而且害己。
慈善是肝脏中和正气的能量精华,而怒气则为肝脏中的阴火邪气。故中医有“怒伤肝”之论。修真界有“火烧功德林”之理。怒气是人心失控,正不压邪。阴邪之火怒烧之后,必使体内受损,道性物质便被火焚成灰烬,前功尽弃。
世有“怒发冲冠”之说,人若盛怒之后,五脏必伤,性命皆损。故常养太和中气,使水火相济,阴阳平衡,以真水制邪火,方可五行和合,性命安康。
【善胜敌者不与;】
此句是接上句而说。在太上看来,“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不如“善胜敌者不与”。
“善胜敌者不与”,是指不战而胜之义。此即孙子所说:“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善以道胜敌者,胜之以仁德。不与敌强争,先避敌之锋;不与敌硬拼,以慈善化敌心。树立我必胜之心,激发我之勇,则敌不战而自服。
“与”者,犹示,此处又有给与的意思。“善胜敌者不与”,是说将我之兵力、计谋暴露与敌,等于把自己给与了敌人。我之所谋,敌皆知之;我之所作,敌皆见之。这种浅而不密,疏而不谨,都是轻敌行为,必不能胜敌。善于胜敌者,必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使敌无间隙可入,侦察而不能见。动之于无形,发之于无声,战则必胜。敌虽败退,终不知何因而败。“善胜者不与”即是此义。
有德之人,皆是深沉稳重,不轻言,不妄动;言则有机,动则有时,言行皆不出道德。世俗之人,言则口惹悬河,行则锋芒毕露。凡事惟恐人不知,夸己乏人,争胜好强。此种人办事难于大成,必是取败之道。
【善用人者为之下。】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说善于用人的人,必先有谦下之德,才能得到人的诚心辅佐。犹如江河之处下,川流自然归之一般。领导者若高高在上,自高其智,目中无人,则有智者必不肯忠诚效力。好逞其能者,有才能的人必不肯与其相处共事,此类即是“不善用人”之人。
“善用人者”,不显露其能,不自是其智。有智而不显智,以智下于人,不自恃其才,虚心求教,集思广益,聚人之智补我之智,则众人之智皆是我之智也。不自夸多能,处下于人,以人之能补我之能,则众人之能皆为我之能。善用众人之才以为才,善用众人之智以为智,所谓卑以下人者,皆是虚怀若谷,谦尊而光。如是,可使人人效智,个个进能,聚天下之智慧于一身,有此善战善胜之能,则天下事易如反掌,有何事不可成?何谋不可就?何必要显“我在人之上”之能呢?
不以己为能,以德为重,以众人为上,礼贤下士,恭敬下属。敬人者人必敬之,贤能者必能效其力。刘邦筑台拜将,怀着真诚之心,终而感动了韩信为其效力。刘备三顾茅庐,才得诸葛亮的匡扶汉室,鞠躬尽瘁(cui)之助。此皆是“善用人者为之下”的史例。
【是谓不争之德,】
此句是伸明上四句之义。上文所谓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皆是“不争之德”。
“不争之德”,就是用柔之道。善为士者,不自用其武,不以武相争。不争之人,其心性涵养必深。善战者,不以怒加人,是不以怒去争;不争则进退自如,攻防有法,运用自然。善胜敌者,不轻易露与人,不争于“与”,则韬略必精,指挥若定。善用人者,必先具谦下之德,不以恃上为争,下属才能拥护服从,愿为其效力,此便是用人之力。以上数句,都是论述不争之理,“是谓不争之德”。不争则取善必广,此谓之曰“德美不争”。
以此观之,天下之事,惟有不争之德可以服人,用人之力可以威震天下。不争之德,上可以合天意,下可以顺民心,处处可用善,无处不可善,无事不宜善。如能体悟真常之道,深得“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之德,则无论修身处世,无论待人接物,必能随心应手,不争而自得,不劳而自成。
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该来的去不了,该去的留不住。细想大至天道规律,小至身边琐事,桩桩件件,哪一件是争来的?心想上天去揽月,在常人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现实生活中许多现象,看似人为去争取,其实取中有自然。自然规律中没有的,即使争得头破血流,也终归是枉然。本无官运去伸手,甚至以钱换权;本无财运去争抢,甚至去贪去盗。到头来必然是钱权两空,此乃不言之理。
凡是好争者,终必是得而复失;而不争者,则终是得而不失。德者自得,无德者不得。得失之理,惟在一个“德”字上。故综之曰:“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不争之德,不但具有以上四德之美,又言“是谓用人之力”之妙。此句又深入一步,继续申明不争之理。
“用人之力”,既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德心。德高望重之人,虽不言令,则众人皆会聚集周围,为之效力。无德之人,即使有人终日歌功颂德,高唱赞歌,也难得天下人心的响应。用人之力亦是一句空话。
天下的用人者,都是位处要职,身居高位者。如果惟知自己位高尊大,身价贵于别人,不知以虚心处下为人,必不能为下属所诚服。凡是自高自大者,都不会得人心,自高者人必远避,自大者必是孤家寡人。虽欲求用于人,而人心疏远,难以凝聚其心,其力必难为我所用。惟有不争之德,才能用人之力。不用武,却能用人之武;不自怒,却能用人之怒;不与人,却能使人与我;不上人,却能使人乐于效我。如此,则能用人之力,则我不劳,而事却无不成就;则人之力,皆为我之力。
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个人的作用只不过是沦海一滴水,宇宙一粒尘,实在是微不足道。只有把自己溶于大宇宙,融于万物众生中,融于天下百姓中,人生才有价值,生命之光才能永远闪光。
一烛之光终有尽时,萤火之光微之又微,有什么值得高傲的?众人是圣人,以众人为师,处处做众人的小学生,这才是大智者。众人拾柴火焰高,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能团结广大群众,善于调动众人之力,力则用之不穷。“用人之力”,盖是此义。
【是谓配天,古之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