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南风 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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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待程如珩回应,向楠踮脚,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飞快转身跑走,背对他挥了挥手,“程老师,祝你睡个好觉。”
  那都不能称作一个吻,太轻太快,只是唇与皮肤轻轻地贴了一瞬间,甚至没有半点感觉。
  被“轻薄”的明明是他,她却这般落荒而逃。
  路灯的光朦胧如纱,拢着程如珩,只见他轻笑一声,手在脸上触了触。
  向楠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她亟需和人分享她的激动和快乐,不敢打扰程如珩,只好骚扰好闺蜜周悦然。
  向楠恨不能用洋洋洒洒一篇小作文把今晚的事告诉她,她刚打了几个字,手机就从手里脱落,砸到脸上。
  什么粉红泡泡都没了,疼得她“嗷嗷”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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