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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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单独见面,郝玫就曾经叮嘱过周秘,在警察面前,一定要说实话。因为警察会有很多办法验证口供的真伪,一旦被证实说谎,反而会加重嫌疑,变得越发被动。
  周秘听进去了。
  周秘刚说完,宁非陡然提高了声音,“因为死者生前对你女友的百般纠缠,你早已对他怀恨在心,加上死者所在的朝阳公司又拍走了前海的一块土地,那本是你志在必得,你愈发仇上加仇,因此你跑到死者居住的天安雅居小区,残忍地将他杀害,是不是?”
  周秘抬眸看了他一眼,并未被他气势压倒,神情依旧平静从容:“我没杀邵义。我的确不喜欢他这个人,可也绝没到要杀他而后快的地步。”
  宁非语气平静了几分,问:“案发时间,你有没有到过犯罪现场?”
  “没有。”
  宁非突然大声质问:“你没有到过犯罪现场,现场为什么有你的遗留物?为什么有你的指纹?为什么有你的脚印?为什么有你的头发?”他重重地将厚厚的两摞案卷摔在桌子上,“这里面都是你的犯案的证据,你还想抵赖到何时?”
  这是警方的惯用手段,若周秘真是犯罪嫌疑人,看到那么厚的两本卷宗,都是他杀人的证据,内心恐怕先要崩溃了。
  郝玫却从耿子扬那里,先一步得到了消息。现场除了一枚鞋印,根本就没有指纹、头发等痕迹物证。
  她正想说一句“你们这是在诱供”,周秘先开了口:“我没有到过现场,现场也不会留下我的指纹、脚印和头发,你们这是诱供。”
  台词被抢,郝玫一点儿不生气。想想也是,凭着周秘的智商,警方若不采取刑讯逼供,根本就不可能从他这里套到什么口供。
  登时放心不少。
  另一名警察插嘴道,“你不要嘴硬,我们警察办案是有规矩的,若是没有足够指证你的证据,怎会将你刑拘?”
  郝玫终于开口,“请问警方到底有什么证据能够指证我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非到万不得已,警方绝对不会透露太多作案细节。郝玫逼他们说出来,除了将来到法庭上能更更好地应对,也更方便她搜寻其他证据。
  “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不死心。我问你,你穿多大号的鞋?”
  周秘答:“43。”
  宁非点了点头:“局内法证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一枚带血的脚印,经鉴定,就是43号鞋,并且在你家里搜到一双43号的品牌运动鞋,经过鉴定,鞋底花纹与案发现场的花纹是一样的。你怎么解释?”
  郝玫张口,吸冷气。宁非并不像是说谎。也就是说,现场提取的血脚印和周秘的足迹是吻合的。
  这的确是颇为有力的一项证据。
  周秘并不慌张:“犯罪嫌疑人恰巧穿了与我一模一样的鞋子,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怎么就能证明一定是我杀人呢?”
  郝玫也说:“不错,单单一个鞋印,只能算是孤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指证我的当事人就是凶手。”
  宁非他们翻来覆去又问了一阵子,仍然一无所获。他们只好转变了讯问思路。
  “1月4日晚11点到1月5日凌晨2点,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
  “我在家里睡觉。”
  “有谁可以证明?”
  周秘反问:“我一个人睡,谁能证明?”
  郝玫眼睛一亮,“这个时间段,便是法医鉴定出的邵义的死亡时间?”有了精确的死亡时间,排查起来就简单多了。
  宁非哼了一声,没说话。
  那便是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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