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 / 4)
☆、第30章
前世的顾毓铮其实并不是特别贪吐口腹之欲,但从美食遍地的后世忽然回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 馋肉却成了她的本能。虽说算不上挑食吧, 见到肉两眼的光总是要亮一点的。最近家里条件是变好了很多, 市场上的猪肉供应可还是紧俏的。
拿了旁边桌上的抹布垫在手上, 她轻轻掀开盖子, 更为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用勺子舀出一小口的量, 吹一吹,再一舔,好鲜!
是吃好呢, 还是吃好呢,还是吃好呢?
她自发找出一只小碗,正打算先盛碗汤喝,顾勇军回来了。
推开门就见到小闺女站在炉子边,一手拿碗一手拿勺子的架势可把当爹的吓了一跳。
怎么就馋成这样了?白白嫩嫩的小皮肤,烫坏了可不得了!老婆要是看到了,自己又要挨唠叨。
看到老爹来了,顾毓铮乖乖交出手里的勺子和碗, 老实站到一边,又眼巴巴地盯着锅里。这副等着投喂的样子,顾勇军就是再结实的心也感觉受不住,连忙盛了一碗递过去。
顾毓铮开心地接过来,“嘶……好烫!”
刚到手的碗马上放回了桌上,不称职的傻爹额头快要冒汗。只记得锅烫却忘记刚盛出来的碗温度也不低啊!
抓过女儿的小手检查,还好, 只是有些发红,不至于起泡。
小孩子的皮肤也太嫩了吧。顾勇军皱眉,拉着女儿把小手伸进脸盆里泡凉水,一会应该就好了,可不能叫妻子看见。
没经验的傻爸爸啊,你当小孩子的皮肤都和你那钢筋铁骨似的手一样呢……
过了这么些时间,听到响动的耿霜泠也起来了,她倒没发现女儿烫红的手指,循着香味过来,正好赶上吃好东西。
锅里煮的是下午顾勇军出去打的麻雀。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麻雀也吃得肥肥的,因为老偷吃田里的庄稼,老百姓对其是恨得不行。打上几只既是除害又能解馋,大家伙儿还是很乐意干的,就是部队里的士兵们也喜欢趁着休息的日子去弄上几只打打牙祭。
顾勇军视力好、性子沉,弄惯了精密机械的手也稳,打出来的枪就准,用起弹弓来技术也差不到哪去,没多久就有了收获。
晕车的副作用还没过去,耿霜泠不想吃肉,只舀了些汤来喝,肉都进了丈夫与女儿的碗。
后世的大街上偶尔能看到烤麻雀的身影,炖出来的麻雀却是不曾见到过。带着秋膘的麻雀肉质鲜嫩,除了个头小了点,肉少了点,吃起来的口感比鸡肉好了不少。除了一点粗盐,没有添加其他菜品的汤里,因为溶进了油脂而微微泛白,趁热喝上一口,顺滑浓香,一直暖到胃里。
顾毓铮细细地品着,希望住在这的时间里,这样的好吃的能多来几次才好。
不过是3、4只麻雀的量,肉很快就吃完了,汤的多少是由着自己加的水来的,不过是浓点淡点的关系。顾勇军看看锅里,从旁边的水壶里倒进一些开水,放上一把面条,最后又洗了几棵青菜切了扔进去,没一会儿,热乎乎的面条就出锅了。
等东西全部吃完,天已经完全黑了。
拉开灯,耿霜泠睡醒刚吃饱,现在一点都不想上床,趁着精神算好,叫上顾勇军一起整理东西。
带来的东西里,除了一小部分是母女两用来换洗的衣物,其他基本都是吃的。
在部队里虽然饿不着,总归没有家乡的食物更合胃口,况且带有地方特色的物品总是人情往来的利器,丈夫还要在这呆上一年半呢,要帮他做好交际。
留给自己吃用的放一边,打算送人的放另一边,又按人数品种一小堆一小堆地分好,时间一晃又过去了好一会。
顾勇军一边整理一边说:“人过来就行了,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你说你自己还晕车呢,还带了个女儿,身上这么多累赘,万一出事多不好。”
真是个不会说话的男人!
耿霜泠不想接话。
我这么辛苦都是为了谁?我也没想到这次晕车会这么严重啊,我也很后悔差点让女儿碰上危险啊,可这事都过去了,你还教训什么,当我是你手下的兵啊! ↑返回顶部↑
前世的顾毓铮其实并不是特别贪吐口腹之欲,但从美食遍地的后世忽然回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 馋肉却成了她的本能。虽说算不上挑食吧, 见到肉两眼的光总是要亮一点的。最近家里条件是变好了很多, 市场上的猪肉供应可还是紧俏的。
拿了旁边桌上的抹布垫在手上, 她轻轻掀开盖子, 更为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用勺子舀出一小口的量, 吹一吹,再一舔,好鲜!
是吃好呢, 还是吃好呢,还是吃好呢?
她自发找出一只小碗,正打算先盛碗汤喝,顾勇军回来了。
推开门就见到小闺女站在炉子边,一手拿碗一手拿勺子的架势可把当爹的吓了一跳。
怎么就馋成这样了?白白嫩嫩的小皮肤,烫坏了可不得了!老婆要是看到了,自己又要挨唠叨。
看到老爹来了,顾毓铮乖乖交出手里的勺子和碗, 老实站到一边,又眼巴巴地盯着锅里。这副等着投喂的样子,顾勇军就是再结实的心也感觉受不住,连忙盛了一碗递过去。
顾毓铮开心地接过来,“嘶……好烫!”
刚到手的碗马上放回了桌上,不称职的傻爹额头快要冒汗。只记得锅烫却忘记刚盛出来的碗温度也不低啊!
抓过女儿的小手检查,还好, 只是有些发红,不至于起泡。
小孩子的皮肤也太嫩了吧。顾勇军皱眉,拉着女儿把小手伸进脸盆里泡凉水,一会应该就好了,可不能叫妻子看见。
没经验的傻爸爸啊,你当小孩子的皮肤都和你那钢筋铁骨似的手一样呢……
过了这么些时间,听到响动的耿霜泠也起来了,她倒没发现女儿烫红的手指,循着香味过来,正好赶上吃好东西。
锅里煮的是下午顾勇军出去打的麻雀。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麻雀也吃得肥肥的,因为老偷吃田里的庄稼,老百姓对其是恨得不行。打上几只既是除害又能解馋,大家伙儿还是很乐意干的,就是部队里的士兵们也喜欢趁着休息的日子去弄上几只打打牙祭。
顾勇军视力好、性子沉,弄惯了精密机械的手也稳,打出来的枪就准,用起弹弓来技术也差不到哪去,没多久就有了收获。
晕车的副作用还没过去,耿霜泠不想吃肉,只舀了些汤来喝,肉都进了丈夫与女儿的碗。
后世的大街上偶尔能看到烤麻雀的身影,炖出来的麻雀却是不曾见到过。带着秋膘的麻雀肉质鲜嫩,除了个头小了点,肉少了点,吃起来的口感比鸡肉好了不少。除了一点粗盐,没有添加其他菜品的汤里,因为溶进了油脂而微微泛白,趁热喝上一口,顺滑浓香,一直暖到胃里。
顾毓铮细细地品着,希望住在这的时间里,这样的好吃的能多来几次才好。
不过是3、4只麻雀的量,肉很快就吃完了,汤的多少是由着自己加的水来的,不过是浓点淡点的关系。顾勇军看看锅里,从旁边的水壶里倒进一些开水,放上一把面条,最后又洗了几棵青菜切了扔进去,没一会儿,热乎乎的面条就出锅了。
等东西全部吃完,天已经完全黑了。
拉开灯,耿霜泠睡醒刚吃饱,现在一点都不想上床,趁着精神算好,叫上顾勇军一起整理东西。
带来的东西里,除了一小部分是母女两用来换洗的衣物,其他基本都是吃的。
在部队里虽然饿不着,总归没有家乡的食物更合胃口,况且带有地方特色的物品总是人情往来的利器,丈夫还要在这呆上一年半呢,要帮他做好交际。
留给自己吃用的放一边,打算送人的放另一边,又按人数品种一小堆一小堆地分好,时间一晃又过去了好一会。
顾勇军一边整理一边说:“人过来就行了,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你说你自己还晕车呢,还带了个女儿,身上这么多累赘,万一出事多不好。”
真是个不会说话的男人!
耿霜泠不想接话。
我这么辛苦都是为了谁?我也没想到这次晕车会这么严重啊,我也很后悔差点让女儿碰上危险啊,可这事都过去了,你还教训什么,当我是你手下的兵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