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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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瞿庭一言不发地把他放在沙发上,脱掉他的袜子,刚看到的时候,不光霍瞿庭脸色难看,连辛荷自己也愣了愣。
  他脚背太白,就显得那片淤青过于恐怖了些,一些地方甚至能看到微微的血丝,但辛荷知道,那只是他自己的肤色的问题,就像有时候他的脸好好的,眼下也能看到一点点轻微的红血丝。
  他觉得霍瞿庭也应该知道。
  但霍瞿庭的眉头皱得很紧,脸也绷着,低头仔细看着辛荷的脚背,好一会儿,才拿手很轻地碰了碰。
  辛荷下意识缩了一下,他的脸色就更难看,辛荷赶紧解释:真的没多疼,哥哥,没有骗你,真的。
  霍瞿庭没有说话,起身去拿了医药箱,处理什么严重的伤口一样对待辛荷脚背上的淤青。
  他涂药的动作很慢,眼神也很专注,渐渐的,辛荷心里有点发怵,低声喊他:哥哥,你怎么不说话。
  疼不疼?
  霍瞿庭抬眼看他,又一次,辛荷觉得自己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责。
  小时候他住院的时候,感冒发烧的时候,甚至飞机晚点,让他凌晨走出希思罗机场冷得发抖的时候,霍瞿庭眼睛里都会有这种类似于自责的情绪。
  他总会埋怨自己没有把辛荷照顾好,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随之适应习惯的辛荷就只能更加小心地对待自己,除了本能,还有不想让哥哥难过。
  辛荷知道,让自己受伤的话,最难受的人是霍瞿庭。
  只有一开始很疼,现在动的时候才会有点感觉。辛荷实话实说,但是可以忍的那种,随便被磕一下都会有的感觉,真的,现在真的没有多疼。
  霍瞿庭的理智上也知道那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除了涂药,他也不能再做更多。
  下次要等我回来弄。最后霍瞿庭只能说,你放着别管。
  辛荷随口说:那我也要做点事情啊,不可以什么都靠哥哥。
  霍瞿庭说:为什么不可以?
  他问得太理所当然,让辛荷一时间无话可说,好像他做个懒惰的蛀虫才是应该的,而他试图学着独立和勤劳,才是对霍瞿庭最不友善的行为。
  没等到辛荷的回答,霍瞿庭接着说:就是可以什么都靠哥哥,不然要哥哥干什么用?
  好吧。辛荷拿胳膊抱着膝盖,下巴又支在胳膊上,慢吞吞地接受他的歪理,好吧。
  霍瞿庭又低头看了看辛荷的脚背,才抓着在他看来太细的脚踝把他的脚放回沙发,叮嘱他别再乱走,摆了吃的喝的到他手边,又打开电视,才到厨房去做饭。
  第二个周的周三,霍瞿庭有同学在旧金山结婚,他做伴郎,最近不是很忙,所以还打算在婚礼结束后带辛荷去拉斯维加斯玩一趟。
  那天湾区的天气很好,但他又开始担心室外的婚礼会让辛荷太累。
  伴郎的工作很多,他只能时不时抽时间去看辛荷,好在辛荷大多数时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会儿被伴娘们叫去在化妆间跑腿,不算什么工作,又不风吹日晒,霍瞿庭才满意。
  旧金山之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婚礼和带辛荷散心,附带还有一个小任务,是霍芳年安排的相亲。
  世交的孙女,也在剑桥读书,巧的是两人都来参加婚礼,霍瞿庭是男方同学,对方是女方的朋友。
  两人对这种家里安排的相亲都已经熟稔,联系之后,一拍即合,商定边参加婚礼,一边就把家里交代的任务完成,所以在伦敦的时候也一直都没有见面。
  女生名字叫郁文,家里父母都在港府当职,叔叔经商,在香港算是有名的大族。
  人如其名,她看上去性格文静,不是话多的人,但也并不算内向,作为霍瞿庭此行的女伴,两人配合还算默契,没多少极度冷场的情况发生。
  一天一夜的婚礼接近尾声,作为伴郎,霍瞿庭帮着送客,郁文在上午新人走过的花门下找到他,说自己也要回伦敦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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