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五年 第114节(3 / 4)
周小叔开着车,来到了一所中学。
这所中学早就已经放假了,只不过中学的教职工宿舍,还是可以住宿的。
周小叔说:“你一个人在这里,学校放假了,食堂是不能吃饭的。你在这,吃住没有人照顾你,总是不行的,这样,正好我家住得不远,平日里,就去我家吃饭吧,吃完饭,我再把你送回来。”
王宛童说:“小叔,这样麻烦您,不太好,而且,你工作这么忙,还有时间做饭吗?”
周小叔的嘴角微微弯了起来:“我平时工作一点都不忙,我做的买卖,就是倒货,把东家的东西,卖到西家去,需要运货的时候,才会忙一些,你不用怕麻烦我,我的侄子周彪之前千叮万嘱对我说,务必照顾好你,他可是说了,你是他的老大。而且,你帮助周彪补习功课,周彪原来是倒数的成绩,现在慢慢提升了,你是功不可没的。我就算是请你吃几个月的饭,也是划算的。以后,还请你继续照顾周彪。”
王宛童笑了笑,说:“似乎,我要是再拒绝你,就太说不过去了。”
周小叔的头微微侧了侧,说:“那是自然,你呀,就是太少年老成了,若是你觉得欠了我的那就一直欠着还好些,反正欠来欠去,才叫人情。将来说不定有一招,我老了,你还年轻,还能帮衬我呢。”
王宛童笑了笑,其实周小叔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人情之所以为人情,是因为之间有往来,才能称之为人情,如果没有往来和纠缠,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变淡了,那之后,之后,就会没有交集。
其实人类的世界,看起来很大,但是人际关系,是很脆弱的。
一旦不纠缠,人们便不会继续联系,就算是再好的关系,最终也会变的陌路。
王宛童说:“如果周小叔不觉得我麻烦,那我便去你家蹭饭,我正在长身体,你别嫌弃我吃的太多,才是呢。”
王宛童这样说着,周小叔瞧了王宛童一眼,他说:“哈哈哈,我倒是忘了这茬,好在我不算太穷,还是可以养的起你。”
周小叔下了车,帮王宛童搬行李。
其实王宛童自己的行李,只有一个小包,很轻,反倒是张蛮子带来的那个行李箱,又大又重,仿佛是装进了一个秤砣呢。
王宛童说:“周小叔,我来搬箱子吧。”
周小叔笑道:“呀,你干妈疼你,给你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这很重,你那小胳膊小细腿,别搬折了去。”
王宛童看起来瘦不拉几的,周小叔有时候,觉得如果稍稍碰一下王宛童,王宛童可能就会倒在地上,或者如果风大一些,王宛童就会被卷在天上去。
主要的是,王宛童的两条腿,就跟筷子一样细长细长的,一点肌肉都没有。
根据周小叔的审美观,王宛童就是火柴啊,晃着一颗大脑袋,要是大半夜的见了,还有点吓人呢。
王宛童的眼睛眯了起来,她早就已经继承了蚂蚁的能力,搬东西什么的,她比成年的男子,要有有力气的多,周小叔以貌取人,这可不好。
王宛童伸过手,去接那箱子,她稳稳地接了过来。
周小叔的眼睛亮了一下,他说:“你是不是跟着符老,学习了什么绝世神功,竟然力气这么大?”
王宛童的嘴角微微抿了抿:“在家做了些活罢了,哪里是学了什么功夫。”符老并没有教授她什么绝世神功,符老所传授的,应该是气功之类的修身养性的拳法,她自从学习了拳法之后,她身体里的气流,变得非常顺畅,整个人,也比从前要精神一些。
周小叔送王宛童来到即将入住的寝室,这间寝室是符老的朋友安排的,是典型的教职工宿舍,有些年头,不过还在非常干净,连一点点的灰尘都看不到,可以想得到,之前,这里是特地打扫过的。
周小叔说:“你先休息一会儿,我等到中午,过来接你吃饭。”
王宛童点点头。
周小叔又说了几句,便离开了。
王宛童坐在了客厅的椅子上,她环顾着四周,这里,是接下来的两个月,她将要生活的地方,一套60平米左右的房子,八十年代的装修,非常简陋,客厅的墙上挂着一面很大的镜子,地板是水泥的。
王宛童不是很喜欢客厅的大镜子,这大镜子虽然会让室内显得宽敞,可是,也会让她一个人在室内待着的时候,觉得有些不自在,似乎,镜子里有一双眼睛总是盯着她似的。
当然,根据室内风水学,家里是最好不要大面积的摆放镜子的,虽然家里是小户型,安放镜子,形成反射,毕竟,人有时候会精神萎靡不振,精神恍惚,一下子看到镜子里的成像,容易产生错觉,长期以往,会精神越来越萎靡,甚至严重的还会得妄想症。 ↑返回顶部↑
这所中学早就已经放假了,只不过中学的教职工宿舍,还是可以住宿的。
周小叔说:“你一个人在这里,学校放假了,食堂是不能吃饭的。你在这,吃住没有人照顾你,总是不行的,这样,正好我家住得不远,平日里,就去我家吃饭吧,吃完饭,我再把你送回来。”
王宛童说:“小叔,这样麻烦您,不太好,而且,你工作这么忙,还有时间做饭吗?”
周小叔的嘴角微微弯了起来:“我平时工作一点都不忙,我做的买卖,就是倒货,把东家的东西,卖到西家去,需要运货的时候,才会忙一些,你不用怕麻烦我,我的侄子周彪之前千叮万嘱对我说,务必照顾好你,他可是说了,你是他的老大。而且,你帮助周彪补习功课,周彪原来是倒数的成绩,现在慢慢提升了,你是功不可没的。我就算是请你吃几个月的饭,也是划算的。以后,还请你继续照顾周彪。”
王宛童笑了笑,说:“似乎,我要是再拒绝你,就太说不过去了。”
周小叔的头微微侧了侧,说:“那是自然,你呀,就是太少年老成了,若是你觉得欠了我的那就一直欠着还好些,反正欠来欠去,才叫人情。将来说不定有一招,我老了,你还年轻,还能帮衬我呢。”
王宛童笑了笑,其实周小叔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人情之所以为人情,是因为之间有往来,才能称之为人情,如果没有往来和纠缠,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变淡了,那之后,之后,就会没有交集。
其实人类的世界,看起来很大,但是人际关系,是很脆弱的。
一旦不纠缠,人们便不会继续联系,就算是再好的关系,最终也会变的陌路。
王宛童说:“如果周小叔不觉得我麻烦,那我便去你家蹭饭,我正在长身体,你别嫌弃我吃的太多,才是呢。”
王宛童这样说着,周小叔瞧了王宛童一眼,他说:“哈哈哈,我倒是忘了这茬,好在我不算太穷,还是可以养的起你。”
周小叔下了车,帮王宛童搬行李。
其实王宛童自己的行李,只有一个小包,很轻,反倒是张蛮子带来的那个行李箱,又大又重,仿佛是装进了一个秤砣呢。
王宛童说:“周小叔,我来搬箱子吧。”
周小叔笑道:“呀,你干妈疼你,给你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这很重,你那小胳膊小细腿,别搬折了去。”
王宛童看起来瘦不拉几的,周小叔有时候,觉得如果稍稍碰一下王宛童,王宛童可能就会倒在地上,或者如果风大一些,王宛童就会被卷在天上去。
主要的是,王宛童的两条腿,就跟筷子一样细长细长的,一点肌肉都没有。
根据周小叔的审美观,王宛童就是火柴啊,晃着一颗大脑袋,要是大半夜的见了,还有点吓人呢。
王宛童的眼睛眯了起来,她早就已经继承了蚂蚁的能力,搬东西什么的,她比成年的男子,要有有力气的多,周小叔以貌取人,这可不好。
王宛童伸过手,去接那箱子,她稳稳地接了过来。
周小叔的眼睛亮了一下,他说:“你是不是跟着符老,学习了什么绝世神功,竟然力气这么大?”
王宛童的嘴角微微抿了抿:“在家做了些活罢了,哪里是学了什么功夫。”符老并没有教授她什么绝世神功,符老所传授的,应该是气功之类的修身养性的拳法,她自从学习了拳法之后,她身体里的气流,变得非常顺畅,整个人,也比从前要精神一些。
周小叔送王宛童来到即将入住的寝室,这间寝室是符老的朋友安排的,是典型的教职工宿舍,有些年头,不过还在非常干净,连一点点的灰尘都看不到,可以想得到,之前,这里是特地打扫过的。
周小叔说:“你先休息一会儿,我等到中午,过来接你吃饭。”
王宛童点点头。
周小叔又说了几句,便离开了。
王宛童坐在了客厅的椅子上,她环顾着四周,这里,是接下来的两个月,她将要生活的地方,一套60平米左右的房子,八十年代的装修,非常简陋,客厅的墙上挂着一面很大的镜子,地板是水泥的。
王宛童不是很喜欢客厅的大镜子,这大镜子虽然会让室内显得宽敞,可是,也会让她一个人在室内待着的时候,觉得有些不自在,似乎,镜子里有一双眼睛总是盯着她似的。
当然,根据室内风水学,家里是最好不要大面积的摆放镜子的,虽然家里是小户型,安放镜子,形成反射,毕竟,人有时候会精神萎靡不振,精神恍惚,一下子看到镜子里的成像,容易产生错觉,长期以往,会精神越来越萎靡,甚至严重的还会得妄想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