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嫁何撩 第53节(2 / 4)
她把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了。
这一刻,她是真的想杀了他。
杨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清醒下来后,第一时间找到施祈睿的办公室。
施祈睿对她的到来并不意外,示意她坐下来说。
“你知道周霁燃就是凶手?”
施祈睿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冷漠地说道:“一开始我不知道。当年你一声不响地判了我死刑,接下来我就出国了。不过当时周霁燃的案子在桑大非常轰动,也有传到我耳朵里。后来你带周霁燃来公司,我想起这件事,就派人查了一下,这才知道他就是杨柚一案的凶手。”
“是你告诉周霁燃的?”
“姜弋,杨柚已经死了很久了。”施祈睿漠然地说,“你再怎么执着下去,她也不会活过来。”
“姜曳也是。”施祈睿捏着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她们都不在了,你活成她们的样子也无事无补。”
“施祈睿,”杨柚忽然冷静下来,姜曳的特质还没有从她的身上全部褪去,“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问吧。”
“你吻了我的第二天,去了哪里?”
那个有始无终的初吻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杨柚虽然听说过,但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去了几千公里之外的一个小镇,镇上资源匮乏,信号不稳。我试过给你打电话,打了几次不通,后来是姜阿姨接的。她批评我纵容你,自己跟着闯祸。她告诉我如果想让你在我爸妈那里留个好印象,就少陪着你胡闹。”
加之他当时去了那样恶劣的环境,每天焦头烂额,确实没有多余的时间分给杨柚。
他没想到轻信了这番话后,别说陪着她胡闹,连陪着她的机会都失去了。
他的小姑娘早已被命运逼得快速长大,与他背道而驰。
施祈睿曾经数百次地想过,杨柚听到这番话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然而杨柚只是平静微笑:“谢谢你。”
她一抬眼,对上施祈睿诧异的眸子,解释道:“施祈睿,是我对你太苛刻了。”
对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骄纵又骄傲的女孩子而言,收到了多大的打击,就会施以同样力度的伤害给身边亲近的人。
时至今日,杨柚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但一切已不可能挽回。
施祈睿有自己的骄傲,他没有任何理由在原地等着谁。
这些年来,他们两个互相伤害,是该做一个了结。
“施祈睿,我原谅你的不告而别。”杨柚看不清逆光中施祈睿的表情,微微笑道,“也希望你能释怀我的咄咄逼人。”
施祈睿淡淡开口:“如果我做不到呢?”
杨柚只是笑:“无所谓,我只是希望你能这样。”
杨柚走后,施祈睿无声地低笑,笑到够,抬起手臂遮住了眼睛。
从杨柚的少女时代开始,哪一次他不是败给了她的坚持?
哪有她希望他就要做到的道理,每一次的要求,不过是仗着他爱她。 ↑返回顶部↑
这一刻,她是真的想杀了他。
杨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清醒下来后,第一时间找到施祈睿的办公室。
施祈睿对她的到来并不意外,示意她坐下来说。
“你知道周霁燃就是凶手?”
施祈睿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冷漠地说道:“一开始我不知道。当年你一声不响地判了我死刑,接下来我就出国了。不过当时周霁燃的案子在桑大非常轰动,也有传到我耳朵里。后来你带周霁燃来公司,我想起这件事,就派人查了一下,这才知道他就是杨柚一案的凶手。”
“是你告诉周霁燃的?”
“姜弋,杨柚已经死了很久了。”施祈睿漠然地说,“你再怎么执着下去,她也不会活过来。”
“姜曳也是。”施祈睿捏着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她们都不在了,你活成她们的样子也无事无补。”
“施祈睿,”杨柚忽然冷静下来,姜曳的特质还没有从她的身上全部褪去,“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问吧。”
“你吻了我的第二天,去了哪里?”
那个有始无终的初吻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杨柚虽然听说过,但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去了几千公里之外的一个小镇,镇上资源匮乏,信号不稳。我试过给你打电话,打了几次不通,后来是姜阿姨接的。她批评我纵容你,自己跟着闯祸。她告诉我如果想让你在我爸妈那里留个好印象,就少陪着你胡闹。”
加之他当时去了那样恶劣的环境,每天焦头烂额,确实没有多余的时间分给杨柚。
他没想到轻信了这番话后,别说陪着她胡闹,连陪着她的机会都失去了。
他的小姑娘早已被命运逼得快速长大,与他背道而驰。
施祈睿曾经数百次地想过,杨柚听到这番话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然而杨柚只是平静微笑:“谢谢你。”
她一抬眼,对上施祈睿诧异的眸子,解释道:“施祈睿,是我对你太苛刻了。”
对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骄纵又骄傲的女孩子而言,收到了多大的打击,就会施以同样力度的伤害给身边亲近的人。
时至今日,杨柚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但一切已不可能挽回。
施祈睿有自己的骄傲,他没有任何理由在原地等着谁。
这些年来,他们两个互相伤害,是该做一个了结。
“施祈睿,我原谅你的不告而别。”杨柚看不清逆光中施祈睿的表情,微微笑道,“也希望你能释怀我的咄咄逼人。”
施祈睿淡淡开口:“如果我做不到呢?”
杨柚只是笑:“无所谓,我只是希望你能这样。”
杨柚走后,施祈睿无声地低笑,笑到够,抬起手臂遮住了眼睛。
从杨柚的少女时代开始,哪一次他不是败给了她的坚持?
哪有她希望他就要做到的道理,每一次的要求,不过是仗着他爱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