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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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起来一次,亲我一口。
  就一晚,嘴都亲肿了。
  我想这不行,得不偿失。
  改成我每晚看完书就约他出来跑步,一直到门禁时间他送我回去,才算完。
  说实话真的是心疼。
  因为太胖,他跑完步衣服全都汗湿了,就连运动球鞋里都是水,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几乎能养金鱼。
  但令人失望的是,效果并没有很明显。
  后来我才知道,单靠运动是不能达到减肥的目的的。
  跑十千米的路,也就只能消耗一个麦当劳甜筒冰淇淋而已。
  减肥,最重要还是管住嘴。
  胖子说他做不到。
  他的人生,早已和美食密不可分。
  寂寞的时候打开一包薯片。
  遇上不顺心的事情来盘红烧肉吃掉烦恼。
  解出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泡杯热巧克力犒劳一下自己。
  难过的时候,可乐配双层牛肉芝士汉堡最能够拯救心情。
  父母离婚那天他一个人坐在麦当劳一口气吃了十个巨无霸。
  父亲去世那天他一个人做在肯德基一口气吃了二十个墨西哥鸡肉卷。
  好吧。
  他的情况我当然能理解。
  “但是你现在有我了,寂寞的时候,我会陪着你;遇上不顺心的事,你可以跟我吐槽;需要赞赏的时候,我会夸你棒棒哒;难过的时候,我用身体安慰你!”
  听完我说的,杜弘廷很感动,但他还是决定选择薯片,红烧肉,热巧克力,可乐,汉堡。
  行,那你和薯片接吻,和红烧肉约会,和汉堡做·爱吧。
  我要回归单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去了!
  后来几个周末都不去找他,整日与刘丽娟为伍。
  刘丽娟是一个很花痴的少女。
  大二刚认识的时候,我随口跟她提了几次杜弘廷,都能令她产生无限粉红色的遐想。
  在我模糊并且有限的描述中,刘丽娟成功地将杜弘廷幻想成了如下形象——
  学霸,暖男,贵公子。
  她认为杜弘廷绝对是个帅哥,曾多次向我提出想要一睹真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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