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6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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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合议庭的意见与达哥的意思一致,我们做了罪轻辩护……,晚上我想请你们吃饭。”耿震点了点头,低声说道。
  在方轶的团队与同事搞好关系是非常必要的,虽然诉讼律师主要依靠个人能力,单打独斗为主,但如果有团队的助力会更好,因为不是所有的案子你都擅长。
  耿震有这方面的考虑,但他请客更主要是为了答谢孟广达,人家可以无私奉献,但是受益的人不应当把这当成是理所应当,该表示的时候还是要表示一下的。
  “我跟师父说下,看看他的意思。其实你不用这么客气。”宇文东一笑。他可不敢替师父做决定。
  耿震一笑:“好,我等您们消息。”说完,起身向自己的工位走去。
  ……
  看守所内,孟广达一边打量对面的胡淮,一边听他讲述案发经过。胡淮是个矮胖子,四十岁左右,略微有些谢顶,一张脸黑灿灿的,说话时眼睛不断的转来转去。
  “孟律师,我说的都是实话,真的,天地良心,一共就介绍了四次。事情就这么简单。”胡淮赌咒发誓的说道。
  “一共有几个小姐?”孟广达问道。
  “就两个,头一个女孩子老高嫌弃人家个子太高,身体太单薄,所以后来我没再打电话联系。第二个女孩子胖乎乎的,很合他的心意,所以后面的三次都找的她。”胡淮一脸的油滑,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进来,不知道几进宫了。
  “你知道女孩子的名字吗?”孟广达问道。
  “不知道,做这行的会有几个说真名,不是莉莉,就是莎莎,没有一个是真的。”胡淮摇头道。
  “你跟她们很熟吗?”孟广达问道。
  “不算熟,还行吧。以前我在社会上瞎混的时候,跟她们打过交道。所以彼此都认识。”胡淮说道。
  “你收她们费用吗?”孟广达问道。
  隋夏一边听一边记录。
  “收……收了一点。”胡淮吞吞吐吐道。
  “一点是多少?”孟广达追问道。
  “一次一百元,介绍费。介绍业务总不能白忙活吧,不是我主动要的,是她们提出来的。”胡淮回道。
  “你给别人介绍过吗?我是指小姐。”孟广达问道。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怀疑胡淮组织小姐干活儿,如果是那样的话,性质就完全变了,就不是简单的介绍卖y了。
  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卖y罪对于介绍卖y罪来说是重罪,最低也得五年起步,最高可以判无期。
  “没有,绝对没有。我有自己的买卖,又不指望这个赚钱,怎么可能介绍给别人。要不是我想跟老高合作,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我可是正经商人。”胡淮一本正经道。
  看着胡淮的表情,一旁的隋夏差点笑出声来。正经商人,就正经成这样?!这话从胡淮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感觉别扭。
  虽然孟广达不信他的话,但是也没必要深挖,毕竟对方是自己的当事人。
  “孟律师,我这算是犯罪吗?”胡淮问道。
  “介绍二次以上就构成犯罪,不过还好,你一共介绍了四次,没有达到十次,不算是情节严重。”孟广达解释道。
  “情节严重会怎样?”胡淮犹豫了下问道。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低五年!”孟广达回复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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