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2)
如果不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拦住他,男主角马上要冲过去了。
“她说她怀孕了,未婚先孕,那更该死了。这些漂亮的女人没一个是干净的!”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疯子!啊啊啊啊!我要杀了你!”男主角挣脱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杀人犯也不是束手就擒的人,他趁着现场混乱,赶紧逃离。
影片的后半段开始了公路追杀,刺激的场面看的观众振奋不已,更希望男主角赶紧逮到杀人犯,将他一枪毙命才以解观众的心头之恨。
在经历生死时速之后,伤痕累累的男主角终于逮住杀人犯,就在他要杀了他的时候,警察的到来打断了激进的节奏,警察焦急地喊道:“从嫌疑人提供的车载记录仪,证明现在距离诉讼时效还有5分钟,让他束手就擒,他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你不要成为杀人犯!”
“杀了他!”由夏恋扮演的女主角失控地大声喊道。她面部扭曲,尖叫道:“杀了他!”她拿出尖刀想要杀掉连环杀人犯,偷偷行动的时候却被警察阻止。
在三方对峙的过程中,男主角闭上眼睛,回想起过去的一点一滴,画面变得光明起来,由宁致扮演的女友在电话中甜蜜地说道:“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现在不能说,我要当面告诉你。”
“被选中出演舞台剧了?不是,是更好的消息,啊,我好想快点穿上婚纱。”因为也许再过不久,大着肚子可能穿不上了。
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她身边有着淡淡的光辉,她美丽的模样令屏幕前的观众动容。
柔情的音乐戛然而止,画面再次变得灰暗,随着一声枪响,画面黑了下来,沈安之的声音在片尾响起。
“我是杀人犯。”
无需任何解释,观众就明白男主角最后亲自手刃了仇人,没有被感化,没有当圣母,没有当正义的伙伴,结局大快人心的同时,也让人觉得好悲情,不禁唏嘘不已,从扮演杀人犯到真的杀人犯,沈安之用他的演技完美刻画了一位深情,机智,纠结不已的角色。
沈安之的演技在这部电影中更是全面大爆发,观众对他的形象认知不再是高冷又苏的男神形象,而是逐渐往业务能力强的一线男演员上靠,他能驾驭不同的角色。对宁致更是改观,她出场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
电影的评分低开高走,口碑良好,一路斩获超过10亿的票房,也算是华语电影中大爆的电影。媒体一致评论只要剧本好,演员好,小众向的电影也有大爆的时候。
电影下映后,紧接着的国际电影节上,又到了报送奖项的时候,沈安之毫无疑问又报送了一次最佳男演员奖项,令人惊喜的是,宁致也被报送了最佳女配角的奖项,而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夏恋却没有任何奖项报送,有人对此提出了疑问。
有个匿名的账号在帖子中回了一段——【夏恋凭什么报送最佳女主角!业务能力又不行,在拍片现场又不背词又耍大牌,要单独休息室,天气太热要延后拍摄,人家沈安之当时拿了第一个奖项,顶着40度的天在外面拍,喝着藿香正气水拍摄。
那些镜头是怎么来的,都是替身来做的,因为替身的戏份太多,电影的配角一栏还加了这位演员的名字,不然不是不公平吗?报最佳女主角,夏恋得奖的话岂不是好棒棒,记得一半功劳要分给替身演员哦,她比夏恋辛苦多了。】
这段评论引起了惊涛骇浪,这些恶行之前不是加在宁致身上的吗?事情现在怎么反转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啦~
第55章
关于夏恋的这段评论很快被删了, 连带着那个疑惑夏恋没有奖项报送的帖子也被删了, 有好事者贴上手机截图, 发帖询问怎么回事,帖子刚发表,又被删了。
那人索性将事件原委搬到社交网站上,结果再一刷新,她的微博也被删了。
这可让人傻眼了, 偏偏那人也是有韧性的,一连发了好几个帖子——【夏恋是不可说娘娘吗?刚一发表她的帖子就被删, 见不得粉丝路人说她坏话?说吧, 网站管理人收了多少钱?】
帖子没多久又被删掉,八卦网站流量很广, 不少人都看到这一幕, 擅自□□的行为立刻引发众怒,路人给她取了个绰号,称呼夏恋为不可说娘娘,紧接着便开始扒皮,关于她的黑料一个一个地往外抖, 很快关于她的黑帖在网上屠版了。
这种大动作,大规模的黑贴很快引起了舆论热议,有人阴谋论地猜测是不是夏恋得罪什么大人物了, 比如宁致的金主,毕竟电影首映式的活动上每个明星都有签名照,唯独夏恋没有, 是不是宁致的金主准备给夏恋来个秋后算账。
此项猜测得到一部分人的赞同,但没想到,帖子中的楼还没建起来,事情一会就有反转了,有宣传公司的人跟帖称——【电影首映式这场线下活动是我们影城和星光世纪公司一起举办的,所以宣传组中也有外包的工作人员】
为了增加可信度,那位工作人员还晒出了工作证,将名字和照片打上马赛克,底下的人纷纷评论让她继续说,好不容易来了个业内从业人员,路人粉丝翘首以盼她的八卦消息,比如没有签名照这件事难道还有□□。
事实果不其然。
【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呢?事实上是电影的女一号(我们都知道是谁)嫌弃照片上她脸上的一根头发丝没p掉,要修图师重p重印,当时电影首映马上要结束了,为了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人员让沈安之再多签几张才解决。
你们不知道这位女明星有多耍大牌,去让她签名的工作人员苦苦求她,让她就签三张送给现场的观众,她也不肯,还让助理把工作人员轰出去。要说这个剧组里谁最耍大牌,非她不可!】 ↑返回顶部↑
“她说她怀孕了,未婚先孕,那更该死了。这些漂亮的女人没一个是干净的!”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疯子!啊啊啊啊!我要杀了你!”男主角挣脱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杀人犯也不是束手就擒的人,他趁着现场混乱,赶紧逃离。
影片的后半段开始了公路追杀,刺激的场面看的观众振奋不已,更希望男主角赶紧逮到杀人犯,将他一枪毙命才以解观众的心头之恨。
在经历生死时速之后,伤痕累累的男主角终于逮住杀人犯,就在他要杀了他的时候,警察的到来打断了激进的节奏,警察焦急地喊道:“从嫌疑人提供的车载记录仪,证明现在距离诉讼时效还有5分钟,让他束手就擒,他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你不要成为杀人犯!”
“杀了他!”由夏恋扮演的女主角失控地大声喊道。她面部扭曲,尖叫道:“杀了他!”她拿出尖刀想要杀掉连环杀人犯,偷偷行动的时候却被警察阻止。
在三方对峙的过程中,男主角闭上眼睛,回想起过去的一点一滴,画面变得光明起来,由宁致扮演的女友在电话中甜蜜地说道:“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现在不能说,我要当面告诉你。”
“被选中出演舞台剧了?不是,是更好的消息,啊,我好想快点穿上婚纱。”因为也许再过不久,大着肚子可能穿不上了。
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她身边有着淡淡的光辉,她美丽的模样令屏幕前的观众动容。
柔情的音乐戛然而止,画面再次变得灰暗,随着一声枪响,画面黑了下来,沈安之的声音在片尾响起。
“我是杀人犯。”
无需任何解释,观众就明白男主角最后亲自手刃了仇人,没有被感化,没有当圣母,没有当正义的伙伴,结局大快人心的同时,也让人觉得好悲情,不禁唏嘘不已,从扮演杀人犯到真的杀人犯,沈安之用他的演技完美刻画了一位深情,机智,纠结不已的角色。
沈安之的演技在这部电影中更是全面大爆发,观众对他的形象认知不再是高冷又苏的男神形象,而是逐渐往业务能力强的一线男演员上靠,他能驾驭不同的角色。对宁致更是改观,她出场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
电影的评分低开高走,口碑良好,一路斩获超过10亿的票房,也算是华语电影中大爆的电影。媒体一致评论只要剧本好,演员好,小众向的电影也有大爆的时候。
电影下映后,紧接着的国际电影节上,又到了报送奖项的时候,沈安之毫无疑问又报送了一次最佳男演员奖项,令人惊喜的是,宁致也被报送了最佳女配角的奖项,而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夏恋却没有任何奖项报送,有人对此提出了疑问。
有个匿名的账号在帖子中回了一段——【夏恋凭什么报送最佳女主角!业务能力又不行,在拍片现场又不背词又耍大牌,要单独休息室,天气太热要延后拍摄,人家沈安之当时拿了第一个奖项,顶着40度的天在外面拍,喝着藿香正气水拍摄。
那些镜头是怎么来的,都是替身来做的,因为替身的戏份太多,电影的配角一栏还加了这位演员的名字,不然不是不公平吗?报最佳女主角,夏恋得奖的话岂不是好棒棒,记得一半功劳要分给替身演员哦,她比夏恋辛苦多了。】
这段评论引起了惊涛骇浪,这些恶行之前不是加在宁致身上的吗?事情现在怎么反转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啦~
第55章
关于夏恋的这段评论很快被删了, 连带着那个疑惑夏恋没有奖项报送的帖子也被删了, 有好事者贴上手机截图, 发帖询问怎么回事,帖子刚发表,又被删了。
那人索性将事件原委搬到社交网站上,结果再一刷新,她的微博也被删了。
这可让人傻眼了, 偏偏那人也是有韧性的,一连发了好几个帖子——【夏恋是不可说娘娘吗?刚一发表她的帖子就被删, 见不得粉丝路人说她坏话?说吧, 网站管理人收了多少钱?】
帖子没多久又被删掉,八卦网站流量很广, 不少人都看到这一幕, 擅自□□的行为立刻引发众怒,路人给她取了个绰号,称呼夏恋为不可说娘娘,紧接着便开始扒皮,关于她的黑料一个一个地往外抖, 很快关于她的黑帖在网上屠版了。
这种大动作,大规模的黑贴很快引起了舆论热议,有人阴谋论地猜测是不是夏恋得罪什么大人物了, 比如宁致的金主,毕竟电影首映式的活动上每个明星都有签名照,唯独夏恋没有, 是不是宁致的金主准备给夏恋来个秋后算账。
此项猜测得到一部分人的赞同,但没想到,帖子中的楼还没建起来,事情一会就有反转了,有宣传公司的人跟帖称——【电影首映式这场线下活动是我们影城和星光世纪公司一起举办的,所以宣传组中也有外包的工作人员】
为了增加可信度,那位工作人员还晒出了工作证,将名字和照片打上马赛克,底下的人纷纷评论让她继续说,好不容易来了个业内从业人员,路人粉丝翘首以盼她的八卦消息,比如没有签名照这件事难道还有□□。
事实果不其然。
【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呢?事实上是电影的女一号(我们都知道是谁)嫌弃照片上她脸上的一根头发丝没p掉,要修图师重p重印,当时电影首映马上要结束了,为了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人员让沈安之再多签几张才解决。
你们不知道这位女明星有多耍大牌,去让她签名的工作人员苦苦求她,让她就签三张送给现场的观众,她也不肯,还让助理把工作人员轰出去。要说这个剧组里谁最耍大牌,非她不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