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美人 第1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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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是一只白色的兔子,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江寻澈当时很喜欢,天天陪它一起玩,还亲自给它喂青草。
  李贵妃任由他们相处,直到大半年过去培养出深厚感情,才命令他,将之杀掉。
  “你不是想去东宫和太子听一样的课吗?”
  “那就,动手。”
  “否则我就禀告皇上,让你无缘东宫讲读,从此和太子拉开差距,永远也追不上。”
  “别这样瞪着我,如果你连一只兔子都缠缠绵绵割舍不了,就该早早放弃你的野心,当个闲散的废物。”
  兔子被揪着耳朵提起来的时候,见眼前人是他,甚至都没有挣扎。
  白净温软的小动物,信任而顺从地露出自己致命的部位,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一把冷血的屠刀。
  那支簪子是李贵妃喜欢的华贵款式,镶嵌着宝石和点翠,握在手里,沉重异常。
  刺进血肉的触感让年少的皇子直犯恶心,下意识想脱手。
  可如果没能杀死,他就没机会实现自己的目标,只能一辈子在平庸里打滚。
  他知道母妃绝不是故意吓唬,而是说到做到。
  所以江寻澈继续攥着发簪,直到手心的兔子停止了挣扎。
  他甩了手,僵硬地后退两步,眼前炸开一片红黑,仿佛置身于鬼影重重、漫无边际的荒野。
  而李贵妃冷哼了一声,没再管他,留下两句话就径直走远了。
  “你将来最好对身边的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
  “如果你是个痴情种子,只会把江山拱手相让,那就别再管我叫母亲。”
  长大后的秦王确实成为了母妃期望的样子,自认凉薄无情,与每个人都只有算计的利益关系,并且觉得理所当然。
  亏得南风从小跟着他,居然还无法接受此事,以至于昨晚把自己灌醉,今天得被管家拉去惩罚。
  回忆中断,程誉终于看完了那些奏折,一头雾水:
  “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这里面还有一本折子是家父的作品,我也没发现什么问题,写得还挺好的。”
  于是苏栖禾把自己的判断又讲了一遍。
  就拿程阁老的那篇假文章做例子,与真的对比,哪些惯用词汇和语气不同,哪些行文方式能看出端倪,甚至连字迹都能找出微妙的差别。
  说完之后,程誉彻底震惊了:“原来是这样!”
  虽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少爷,但他为人颇为坦荡,当即拊掌承认苏栖禾的才气确实胜于自己。
  “或许几日后的秋闱,苏小姐该代替我去主持,比我的水准高多了。”
  对于这种赞美,苏栖禾自然是不敢受下,于是两人你来我往地谦让了半天。
  她现在已经不是普通的困倦疲惫,而是大脑缺血导致的空洞,反应都比平时慢了不少,昏昏沉沉如行尸走肉。
  藏在衣袖里的左手聚集起最后一点力气,将指甲嵌入掌心,可再尖锐的痛感都无法让她恢复清明神志。
  程誉这边开始跟秦王殿下商议其他事由,她听不懂,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待在原地如坐针毡,渺茫地希望王爷能准许她回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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