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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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的立志是一生矢志不渝,有些人的立志,比如林长乐,那就是管用不过三五月,她自己那么随性,随着时间随着经历的事情,想法随时在变,觉得顺其自然也并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也会有些时候,也会免不了的茫然,挺羡慕那种很早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一直努力朝着明确的方向前进的人。林长乐把视线投到周明翰身上:这点,周家的孩子们都很厉害呢。就算是周明翰,她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也还感叹过他这样的家境居然可以吃得了拍戏的艰苦。
  周明翰感觉到太太的视线一直投在自己身上,终于发现他很迷人对他动心了吗?
  很无奈,努力展示羽毛的时候她居然还能有心思去盘算他的演技漏洞,现在他中场休息思考方针策略,她自己又凑过来了,嘴上说不要,行动上总是很诚实嘛。
  “干嘛?终于爱上我了?”周明翰像只懒洋洋的大猫,晒着太阳充电,眼皮都没抬一下。
  林长乐心思在别的事情上,想了想,达者为师,就算周明翰在别的地方都很让她无语,但是事业上他确实是有让人钦佩的地方,于是她很胸怀若谷的虚心请教:“很喜欢是种什么感觉啊?”如果她自己是因为什么都不缺,所以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对各种事情都觉得无所谓,无法燃起热情喜爱,那按理说他,还有他们家的那些厉害的哥哥们都怎么能早早找到自己喜欢的事业的呢?明明他们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更是什么都有了呀?
  周明翰闻言,哀怨的瞪了她一眼,怎么这么撩人呀?才让他使劲了浑身解数追求未果,就一边又不喜欢他,一边很欠扁的来问很喜欢是什么感觉?这跟一边拒绝了给别人食物,一边还很好奇的问别人“肚子饿是什么感觉”?伤口里撒盐也不带这样的。
  周明翰很想表演个洒脱淡定无所谓的形象给她看,但是他答应了不跟她演戏的,就很有气无力的回答:“就是看到她就很开心跟她,呆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就高兴,什么原则都抛弃,以前别人做很受不了不能忍的事情,她做都觉得很可爱。以前绝对不会为别人做的事情,为她都觉得无所谓。还有,”周明翰认真的给自己解释,“是很喜欢才会显得很傻很蠢,要是不在乎比谁都能酷炫完美,懂吗?”他也是一帅二十几年的男神好吗?真的是在她面前才总是各种进退失据丢尽了面子。
  啊?林长乐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误会了她的意思,她是想问他怎么会很喜欢演戏的,结果收到了他变向表白的很喜欢,一时有些脸热,感动当然是有的,收到别人认真对待的心,更多是无法回应的心虚,感动也真的不是爱。
  有些尴尬的把问题又说的更清楚了一些,也是变向的转移话题,“我是说,要怎么样才能确定自己很喜欢做什么呀?你是怎么就下定决心要做演员呢?我长这么大,好像还从来没有就喜欢到愿意不管怎样都坚持去做的事情呢。”
  “这个呀?”周明翰坐起身,脸上却还是一副很怀疑的“你是故意假装逃避话题的吧?”但又觉得这是难得耍帅的机会,这可不是他故意要秀的,是林长乐自己给他机会展示他的优秀的。懒洋洋的劲头一扫而空,来了兴趣。
  林长乐看他就这么一秒钟打了鸡血,突然觉得是不是其实是她想太多了,他也许根本就不是什么“十分喜欢一件事情所以不管家人反对的坚持努力”的励志,单纯只是任性或者脑回路奇怪的“爷高兴爷就做了呗”。
  “我妈其实一直有个演员梦的。”周明翰说。
  林长乐很惊奇的睁大眼睛,她那位一直端庄优雅大气的婆婆?虽然上回见面是有点反应很戏剧性,但是她还是很难把喜欢演戏和叶婧媛划上等号。
  “当然也就只能想想啦,我外公家家教严的很,怎么也不可能同意的,反正她就很遵照着家里的期盼,学了文学,又嫁了我爸,做周家主母,生了我们。”
  “我哥是家里长孙,自然有一套教育方式的,我妹是女孩子,肯定也是不能乱来的,我是中间的,又是小儿子,她就寄托了一下嘛。小时候带我玩就喜欢玩角色扮演,自己过瘾,然后慢慢我就也觉得蛮有意思的啦。每个人一辈子能经历的人生再多也有限,但是演戏的话,你可以体验无数多不同的人生,每次演一部戏都像是过了不同的一辈子一样。人生的丰富体验被无限的延伸,在有限的生命里体验无限的乐趣,你不觉得实在太有趣了吗?不然的话,要什么有什么,家里也不指望我像我哥他们一样撑起什么家族的担子,实在想不出来要做什么,人生简直了无生趣。”
  林长乐听的很专心,虽然周明翰说是因为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做,所以才演戏,但是他说起演戏的有趣之处的时候,眼睛都是发亮的,确实是很全身心的喜欢这件事情。不然的话,没有事情做所以就各种吃喝玩乐败家纨绔找刺激的二代们也不在少数呀。
  周明翰看着林长乐一脸认真的听他说,突然想起来自家太太这是要毕业季了,所以开始迷茫人生选择了?
  周明翰接连遭遇追求挫折,这时候在迷茫小姑娘身上找回了身为成功男人的自信,足以为太太指导人生的伟岸丈夫,“喜欢的事情这种东西,不用刻意去培养的,你遇到了,去做了,你自然就会知道你的灵魂在为它燃烧,或早或晚的事情,不用着急,就跟感情似的,遇到你就会知道了。”比如他,遇到她就知道是这个人了,也并没可以去培养感情,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
  刚说完,转念一想,坏了,这么说起来的话,林长乐可没对他有这种感觉啊,跟感情一样,那岂不是告诉她,他还不是那个人,她会遇到别的人?这可不行!
  周明翰立刻转了说辞,“不过嘛,科学来说,其实兴趣这种东西也是可以培养的,很多人天然吧兴趣点藏得比较深,比较慢热,喜欢人也好,事情也好,都是需要长久的接触才能确定的。稍微尝试一下,遇到了困难就打退堂鼓,就用我没有兴趣做借口,去换了别的事情,最后换来换去就会发现,一直找不到兴趣。你看那些特别成功的人士,有些开始的时候对自己做的事情也是没有兴趣的,但是专心努力的做了,把这件事情做的比别人好了,得到了正向的激励,这样越做越擅长,越擅长越能体会到做这件事情乐趣。这样就有了兴趣和热爱。所以,不要轻易的判断对一件事情没有兴趣,很多时候你的没有兴趣,不过是因为自己懒惰的借口,你只有把这件事情做到特别厉害了,才能说出‘我擅长这个但我不喜欢’这种话。”所以你要努力的去喜欢我,只有你用尽所有的方式都还是没有办法对我产生好感,才可以说你不喜欢我——那是不可能的。反正你最后总会喜欢我的,如果不喜欢那就是还没到最后。
  什么事情观点都能讲出道理,只要你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理论就可以了嘛,不然辩论这种事情怎么来的?
  周明翰最后又不免哀怨的吐槽,“没有很喜欢做的事也没关系呀,反正没有爱情的婚姻也可以好好过日子,没有深爱的事业的也可以好好过人生的嘛!”拿她的说辞堵她。这个是最后的保险绳,万一嘛,当然他觉得这个万一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就算是零几率的,最后她就是不喜欢他,那还能怎么办呀?他就喜欢上了呀,他也认了,反正不离婚。感情上谁不自私呀?那种你不喜欢我我就放手的人,反正不是他。他就是喜欢就一定要得到。
  ——但他也绝不会让她觉得不幸福的,他有自信就没人可以比他更能让她过得好。
  而且,换个人也不见得受得了她吧?
  周明翰就不明白了,怎么好端端的一个小姑娘,也没经历过多少坎,谈了个不大不小的恋爱,也算不上多情伤,怎么就老一副看破红尘,爱情无用的样子呢?你爱过吗你就这么说。真是,一整个的“为赋新词强说愁”。有爱情的婚姻跟凑活过日子那能一样吗?他才不这么觉得。
  所以,这么坚定的确定的就是这个人怎么都要走到底的他和跟谁都无所谓搞不好就会注孤生的她,他两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周明翰很肯定的认为。
  看着若有所思,很受触动的林长乐,周明翰想,他要教给他太太的事情还太多了呀,今天姑且算作第一课吧。
  ☆、第 65 章
  借着给指点人生迷津的姿态, 找回了久违的主动权,叶影帝自觉形象伟岸,登了许久没上的微博, 发了一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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